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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王亮木材加工厂年产木皮3000吨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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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审环表批字〔2018〕003号

新乐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新乐市王亮木材加工厂年产木皮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乐市王亮木材加工厂:

你单位报来的《新乐市王亮木材加工厂年产木皮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小组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北青同村村北,项目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612.46、北纬38°2149.38。项目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村路,北侧为木皮厂。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170m处的北青同村。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木皮3000吨生产线、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结合环评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进行建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该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

1、废水:项目废水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16m3/d,水质简单,水量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绿化用水标准。非绿化季节按照2个月进行核算,厂区设防渗蓄水池,蓄水池容积10m3,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作农肥。

2、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湿杨木切割下料、脱皮、旋皮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所用的原料湿杨木含水率较高,颗粒物产生量较少,为0.32t/a,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链条锯、台锯、找圆机、旋皮机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芯棒、边角料及生活垃圾,其中木芯棒产生量为50t/a,边角料产生量为150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允许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2018年06月21日

新乐市行政审批局

抄送: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新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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