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401.1-2008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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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401.1-2008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401.1-2008
复混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
括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
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表 1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产品属性
产品分类 产品一级分类 产品二级分类 产品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4 401 401.1
分类名称 农资 化肥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2.2 产品种类
复混肥料可以分为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详见表 2。
表 2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技术指标(%)
指标
项目
高浓度 中浓度 低浓度
总养分(N+P2O5+K2O), ≥ 40.0 30.0 25.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 ≥ 70 50 40
水分(H2O), ≤ 2.0 2.5 5.0
粒度(1.00~4.75mm或3.35~5.60mm), ≥ 90 90 80
氯离子(Cl-), ≤ 3.0
注:
1 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 ,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
2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为“枸溶性磷” ,可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
率”指标。若为氮、钾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
3 如产品氯离子含量大于3.0% ,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 ,可不检验该项目;包装容器未标明“含氯” 时,必
须检验氯离子含量。
4 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上不得标明“含Cl”或“含氯”。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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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F 401.1-2008
复混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
成的肥料。
复合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
混肥料的一种。
掺混肥料: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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