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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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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16 股票简称:智慧农业 编号:2015-04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盐亭房征[2012]03 号), 决定对盐城市亭湖区大洋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江苏农华 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盐城市黄海东路47 号、65 号的房屋等资产位于征收范围内。 2 、2015年6月26 日,公司收到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市房 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的 《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收到征收 补偿款5,000万元。该协议书约定,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市房 屋征收服务中心依法征收公司位于盐城市黄海东路47号、65号的土地使用权、房 屋及附属用房,并补偿公司各项费用总计19,980.5032万元(包括房地产价值、装 饰装修费、附属设施费、机械设备搬迁费、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费、奖励及补助费用等),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 表了专项意见。 二、协议对方 1、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次征收政府部门。 2 、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本次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 心隶属于盐城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接受市、县(市、区)政府房屋征收部 门委托,开展房屋征收现场动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拟定、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具体工作。 3、协议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1 三、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收资产概况 本次征收房屋坐落于盐城市黄海东路47 号和65 号,房屋性质工业、办公、 仓储,房屋现状面积69,015.67 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54,185.97 平方米,附属用 房 14,829.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605000163、020000014,土地使用权性质 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95,829.8 平方米。 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力,不涉及诉讼、仲裁 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 、被征收资产补偿费用 盐城市金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征收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被征收 资产补偿费用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协议方协商确定。本次征收方应补偿公司各 项费用合计人民币 19,980.5032 万元,包括房地产价值、装饰装修费、附属设施 费、机械设备搬迁费、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奖励及补 助费用等,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被征收房屋概况 请见本公告 “三、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征收资产概况”。 2 、被征收房屋补偿费用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补偿公司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壹 亿玖仟玖佰捌拾万伍仟零叁拾贰元整 (¥:199,805,032 元)。 3、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4 、协议款项支付 公司于本协议签订后先交付盐城市黄海东路63 号资产;交付后,盐城市房 屋征收服务中心即向公司支付5000 万元,公司向丙方交付盐城市黄海东路47 号 资产的同时,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再向公司支付5000 万元,但公司盐城市 黄海东路47 号资产不得迟于2015 年6 月30 日交付,剩余款项于2015 年7 月底 前付清。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实施退城进区,并已完成被征收资产上经营业务的搬迁,本次征收不 2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协议约定的补偿总价为19,980.5032万元,公司将按补偿性质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等有关规定相应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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