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盘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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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盘点管理办法
1.目的
1.1查明各项物品、材料、固定资产的可用程度,以达到有效利用资产的目的。
1.2核对现有存货、固定资产等与账上记载数目是否一致,以把握公司有形资产的准确性。
1.3为下期的销售计划与生产计划提供依据。
1.4最低存量与最高存量的有效把握。
1.5不良品、呆滞品的发现。
6确定各项资产的真实价值,以利成本计算。
1.7更新ERP系统货仓部有关物料的数据。
2.盘点范围。
2.1材料
2.2在制品
2.3半成品
2.4成品
2.5机物料消耗品(以制造费用入账的物料消耗品)。
2.6低值易耗品
2.7固定资产
3.职责
3.1盘点委员会:由董事总经理担任主席,财务部杨生与行管部黄生为助理,各部门总/主管为成员,主导指挥盘点工作。
3.2初盘: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人员,按3人1组进行编排。
3.3复盘:由盘点委员会拟定复盘人员名册,按3人1组进行编排,其中应有原初盘人员1人在内进行指引。
3.4抽盘:由财务部与部分委员按2人1组进编排,进行抽查,具体名册由盘点委员会拟定。
4.实施时间
4.1年度盘点每年进行一次,为每年3月31日,公司认为必要时安排在9月30日举行一次盘点。
4.2盘点之当日全厂停产一天。
4.3初盘应于盘点日上午7:30—10:30完成;
复盘应于盘点当天10:30—14:30完成(重要物资的监盘可与复盘同时进行);
抽盘应于当天16:30—19:30完成。
5.盘点前准备及注意事项。
5.1各部门应提前报盘点票需求数量(包括可能损耗数量),人事总务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其采购备齐。
5.2各部门应召开准备会议,拟制盘点计划、初盘人员名册等,交一份财务部备案。
5.3按培训计划进行盘点培训。
5.4各部门应于盘点前一周内,陆续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对盘点困难较大的部分可以提前一周预盘。
5.5盘点票颜色(第一联:白色,第二联:为彩色)区分为:
5.5.1材料、包装物为淡绿色。
5.5.2低值易耗品(含物料消耗品)为蓝色。
5.5.3半成品(含在制品)、成品为黄色。
5.5.4固定资产为红色。
5.6材料、包装物、半成品(在制品)、成品、物料消耗品:
5.6.1盘点前一周通知各供货商盘点日当天停止送货,通知客户当天停止出货。
5.6.2所有账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5.6.3进货待处理未入账之物品应置于进货待处理区,不列入盘点。
5.6.4呆滞废料应事前予以分开。
5.6.5生产线于盘点前一周内将所剩的物料全部整理陆续退仓,已经出仓未经使用的材料应办理退仓手续。
5.6.6生产线停工后,应进行清线工作,即将停工后生产线上所有在制品完工,不允许生产线上残留在制品,然后进行整理整顿工作。
5.6.7已完成的在制品应于盘点日前入仓。
5.6.8生产线盘点的项目还包括:
暂时无法维修好的在制品。
各试验用应退至生产线的成品、半成品。
5.7固定资产:
5.7.1各固定资产应于盘点前一天由使用人员擦拭清洁(注意:保好护其上的固定资产编码),并于盘点当日将盘点票附挂其上。
5.7.2账外资产或闲置设备均应于盘点票上注明。
5.7.3已报废之固定资产应于一周内整理至指定区域。
6.盘点实施。
6.1材料盘点按ABC物质分类法进行。
6.2对于外发加工材料及工模,公司须派盘点人员会同采购部人员前往供货商处,或委托供应商清点实际数量。
6.3盘点时应将盘点票填写好,数量一栏应将箱数、包数等填上,如:10箱*100PCS/包+60PCS=10560PCS。
6.4盘点票不得更改涂抹,如更改需用红笔在更改处签名确认(不得签姓不签、下同)。
6.5初盘时,将初盘数量填写于盘点票上,并签名确认名。
6.6复盘人时,由初盘人员带复盘人员到盘存地点,复盘人员不要受初盘结果的影响,复盘后,将复盘结果填于盘点票上,并签名确认。
6.7复盘与初盘有差异者,应与初盘人员一起寻找差异原因,核实后记录于盘点票上,同时签名确认。
6.8抽盘时,可根据盘点表随机抽盘或随地抽盘,ABC类物质抽查比例为5:3:2。
7.盘点后工作。
7.1账目:
7.1.1盘点抽查,均未发现问题后,将抽盘数量记录于盘点票上。
7.1.2差错率。
固定资产差错率为0。
AB类物质差错率为0.5%0以下。
B类物质差错率为1%0以下。
C类物质差错率为2%0以下。
7.1.3复盘与初盘超过规定的差错率者,均需再次盘点一次,经初盘、复盘人员共同确认后,再经抽盘组人员核实后予以记录。
7.1.4盘点后2天内,入单人员按财务部统一规定的盘点盈亏表格式(分工单和非工单两类)做好《盘点盈亏表》,经交叉复核无误后,递交财务部。
7.2问题及分析.。
7.2.1检查呆料比重是否过高,并设法降低。
7.2.2检查存货周转率高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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