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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日常税收知识辅导.ppt-江东区国家税务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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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国家税务局 一、获得税务知识的渠道 二、纳税人咨询渠道 三、纳税人在国税缴纳税种 四、纳税人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纳税人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纳税人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纳税人需要学习的内容 四、纳税人需要学习的内容 五、纳税人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 五、纳税人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 六、一般纳税人认定 七、购买防伪税控设置如何处理 七、购买防伪税控设置如何处理 七、购买防伪税控设置如何处理 八、纳税申报时间 八、纳税申报时间 九、销项发票 九、销项发票 九、销项发票 九、销项发票——红字发票开具 九、销项发票——红字发票开具 九、销项发票——发票丢失处理 九、销项发票——发票丢失处理 十、销售的确认时点—货物销售和劳务 十、销售的确认时点—货物销售和劳务 十、销售的确认时点—“营改增”行业 十一、销售的确认—视同销售 十一、销售的确认—视同销售 十二、销售的确认要点 十二、销售的确认要点 十二、销售的确认要点 十二、销售的确认要点 十二、销售的确认要点 十二、销售的确认—营改增特别规定 十二、销售的确认—营改增特别规定 十三、纳税申报——销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 十四、增值税进项—红字证明单 十四、增值税进项—红字证明单 十四、增值税进项—申报表的填写 十五、企业所得税 十五、企业所得税 十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十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十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十五、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 十五、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 十五、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 十五、企业所得税 十六、纳税人注销登记 十六、纳税人注销登记 十六、纳税人注销登记 十六、纳税人注销登记 十七、非正常户认定 谢 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注销手续原因之一,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注销前期准备工作——清算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 注销申请 1、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结清税款(欠税或多缴) 3、处理所有在税务机关未办结事项(违章事项) 4、上缴所有由税务机关发放的证书(税务登记)、取消所有认定的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 5、完成防伪税控抄报税和纳税申报 6、缴销所有未核销发票、上缴防伪税控系统等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5、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财税〔2009〕170号第六条 注意点: 1、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认定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按3%减按2%征收; 2、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认定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销售按适用税率征收。(税法规定,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除外) 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财税〔2013〕106号 第三十五条 7、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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