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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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防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
二、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三、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四、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进行袋装化,并有警示标识,科室实行日产日清;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志。
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年。四、警示标志:分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立即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六、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七、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八、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九、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并做好登记;每天做好个人防护及个人卫生处置,防止锐气损伤。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十、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十一、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医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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