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pdf

发布:2024-04-27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

1.专职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每天使用专车、专用工具、走指定路线,及时收集各科室

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

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五大类医疗废物分开放置。医疗

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

全措施。

5.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

须密闭存放。

6.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时。地面、

墙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

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

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持暂存处室

内外环境清洁。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

进行分类统计,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

8.禁止在非收集地点、非暂存处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

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禁止吸烟、饮食。

第1页共2页

第2页共2页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