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工作条例5.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暂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根据。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作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提高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这一教学环节,进一步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撰写说明书或论文、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使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院、系两级毕业结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
1、院毕业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教务办主任、教学督导等组成,并负责:
(1)部署院毕业结业工作;
(2)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中期检查;
(3)确定院答辩委员会人选,领导答辩工作;
(4)组织开展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院级评估;
(5)进行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6)组织开展与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2系毕业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系负责人、学科骨干教师、教学秘书等组成,并负责:
(1) 根据系学科特点制定本系毕业结业工作计划,填写《学生毕业结业工作计划表》;
(2)审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和任务书;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3)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毕业实习;
(4)向学生介绍课题任务、要求,落实每个学生的课题;组织“开题报告”;
(5)研究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6)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7)确定各系答辩分委员会、小组人选,组织落实答辩工作;
(8)总结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9)组织并落实与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指导教师
1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共同指导。
2经系审核同意,在校硕士生可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博士生可独立或合作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3需要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应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联合参加指导工作,以确保设计(论文)质量。
4 指导教师要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以上两项,不得由学生填写)。
5 指导教师要负责协助学生填写开题报告书。
6 指导教师既要管教学,又要管思想,还要管纪律,要注意言传身教。要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认真指导学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记载检查结果,填写《毕业作业周次进度计划、检查落实表》,并签字,不得有一笔到底、点号代替或一次性完成的情况。
7 对学生中期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如实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8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作品等毕业作业的初稿、修改稿认真进行修改。学生应保留原始稿件,答辩时上交。
9 指导教师应经常更新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每2年至少更新一次)。
四、选题
l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 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使每个学生按一定要求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并应了解整个课题情况。
3 课题要有足够的工作量,要使学生经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使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
4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报系主任审核后确定。指导教师为江大教师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江大有关院(系)确定后告知我院相关系。题目应提前下达,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学生选题方式由系自行确定。
5 指导教师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改动时,必须在确定原课题后的两周内提出申请,经系批准,并报教务办备案。江大指导教师更改课题时,应向江大有关院(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有关院(系)告知我院相关系,并由系报教务办备案。
6、学生选定课题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改动时,必须在选定原课题后的两周内,向系提出申请,经系征得原课题指导老师和新课题指导老师的同意后批准,并报教务办备案。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1、各类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如下:
(1)设计类(工科):学生必须独立绘制完成一定数量的图纸,工程图除了用计算机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