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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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综合性最强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一、目的与要求
(5)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注意经常更新,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与往届重复。
(二)选题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对课题来源、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以及所具备条件进行说明,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定、学院教学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选题。
对于学生自行提供的设计(论文)课题,必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课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经系(教研室)审查,由系(教研室)主任和学院教学分管院长审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于第七学期(五年制专业于第九学期)结束前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准备。在学生正式选题之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并让学生了解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由系(教研室)审查、备案,并报学院汇总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分管院长同意 。
4、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见面,明确任务,提出详细的工作要求,并及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需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1、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如确有需要,可聘请校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2、指导方式及指导学生人数
教师可以单独指导学生,也可以团队形式(三人及以上)对学生进行集体指导(详见《苏州科技学院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但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6~10人。
3、指导教师的职责和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负责。凡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教师,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应以严谨治学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既要注重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培养,又要注重教书育人的效果。
指导教师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负责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并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
(3)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包括实验(设计)方案设计、理论分析、数据处理等;
(4)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进度计划,并定时定点对每位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平均每位学生每周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学时,且排定课表、固定地点),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5)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应根据其工作情况、设计(论文)质量以及综合表现等,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
五、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后,应遵循指导教师的指导,充分阅读掌握文献资料,制定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撰写开题报告。
2、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独立思考,勤于实践,努力创新,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3、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数据可靠、计算准确、立论有据、分析得当、图文清楚范、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院写出书面总结
(2)各学院应于毕业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上报教务处。
十二、材料装订与保存
1、装订
(1)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的装订次序一般为:封面—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
(注:附录内容包括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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