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 第七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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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第一节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概述;而从现行《环境保护法》第24条可知,我国环境保护法所称的“公害”,包括环境污染和不属于环境污染的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由此可见,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公害”种类较多,还采用“其他公害”和“等”诸词,即立法语言中的“模糊语言”,使该项规定具有灵活性和伸缩性,可以包含复杂多样的环境污染和危害,提高了法律的适应性。这也是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环境污染的特点;全球著名十大公害事件;除《环境保护法》第24条所列举的九种污染物外,还包括社会生活污染物、农药、化肥和化学品等;第二节水污染防治法;日本骨痛病事件;水污染防治立法概???;水污染防治的原则;水污染防治措施;法律制裁;第三节大气污染防治法;伦敦的烟雾事件;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概况;防治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除以上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外,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还设置专章对以下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2、防止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3、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第四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因对固体废物的不当贮存、处置、利用,而使其进入环境,从而导致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注意“固体废物污染”不是指固体废物本身被污染,而是指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立法概况;“限塑令”;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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