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奖罚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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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PMC-0004-REV1.0
供应商奖罚条例
甲方: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目的:
为使供应商能达到品质、成本、交期、服务的要求,约束供应商不规范行为,以促进供应商持续改善,制定有章可循的处罚条例 并针对表现良好的供应商施行激励机制 促进供应商关系长期发展。
适用范围:
伽蓝致远所购入的生产性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加工品(包括机构零件,包装材料等)的供应商,代理贸易商均适用。工程研发样品和小批量验证阶段。
运作程序:
第一部分:交货管理类
项目
罚款类别
适用状况
罚款金额
评判人
1
来料短装
乙方来料实物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一致
当季度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1000元/批后续每增加一批罚款金额乘以2
仓库
2
混料
乙方同一批次来料混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物料
当季度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2000元/批后续每增加一批罚款金额乘以2
品质部
3
包装不符规范
1.乙方未按伽蓝致远要求或共同达成的协议进行产品包装;2. 包装破损,来料料号与订单不一致,出货报告错误,未附出货报告等
当季度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2000元/批后续每增加一批罚款金额乘以2
品质部
4
按计划交付率
乙方需要根据甲方提供交货计划交货,不可无订单交货。
当季度第一次书面警告并退货第二次2000元/批并退货后续每增加一批罚款金额乘以2
PMC
乙方未及时送货导致产线停线
造成停线,将统计停线工时并charge厂商(工时全部折算:10美金/小时/人=人民币65元/小时/人)
产线
5
安全库存备货
乙方按甲方要求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采购不定期抽查。
发现未备安全库存,当季度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2000元/批后续每增加一批罚款金额乘以2
采购
6
不良品存放时间
IQC判定须退回厂商的不良品
超过10个工作日不做处理,将进行强制报废,费用有供应商承担
品质部
第二部分:品质管理类
项目
罚款类别
适用状况
罚款金额
评判人
1
一级
器件大批量失效,造成市场品需要召回的
按照直接损失加上当批总货款的5倍赔偿,但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直至取消资格。
品质部
乙方的来料在需方的使用过程中发现是假货,或者未得到甲方正式确认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对所供物料进行变更时。
乙方支付甲方该来料批物料金额3倍的费用,但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并由甲方评估严重者直至取消资格。
2
二级
器件发生批次问题,在甲方生产线发生批量隔离,造成大量相关器件报废或维修,涉及器件数量在1000PCS以上
按照直接损失加上当批总货款的1~2倍进行赔偿,但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不涉及装配的器件,形成批量隔离影响合同发货10天
3
三级
器件在甲方生产线发生批次隔离,情节严重,带来较多停工、误工,生产部分器件报废、维修的。涉及单板数量在500PCS以上。
按照直接损失加上当批总货款的1倍进行赔偿,但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不涉及装配的器件,形成隔离影响合同发货5天。
4
四级
器件在甲方生产线发生批次隔离
按照直接损失加上当批总货款的5%进行赔偿,但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赔偿金额。
5
五级
乙方同一料号同一个月发生二次及以上相同不良现象且IQC拒收,改善无效(在途品不算在内,由于报告、标识等造成的不合格,而产品本身符合需方质量要求时,或来料批物料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时,则不进行索赔)
第两次发生不良时,处罚1000元人民币,超出三次暂停乙方出货和付款。
乙方没有达到需方的设定的质量目标(具体参考第4点品质承诺)
每个未达成目标,乙方支付1000元人民币
质量问题失效原因定位分析,双方有针议时,提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鉴定
第三方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6
响应速度要求
要求乙方在收到质量问题反馈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对于问题进行确认及紧急分析处理,并应及时给出分析结论及问题涉及范围
如果因为乙方方面分析处理不力,造成甲方无法及时处理和及时关闭问题,导致严重影响,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
环保要求
乙方产品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发生ROHS超标不良
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另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供应商名称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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