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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及填报说明.doc

发布:2017-10-28约9.76千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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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原值 税收折旧(扣除)额 原值 税收折旧(扣除)额 原值 本期折旧(扣除)额 累计折旧(扣除)额 会计折旧额 正常折旧额 税收折旧额 纳税调整额 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 会计折旧额 正常折旧额 税收折旧额 纳税调整额 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 本期 累计 本期 累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2   税会处理一致 * * * * 3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 * 4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 * * 5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研发设备 税会处理一致 * * * * * * * 6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 * * * * 7 三、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 * * * 8 (一)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研发设备 * * * 9   税会处理一致 * * * * * * * 10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 * * * * 11 (二)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 12 * 税会处理一致 * * * * 13 税会处理不一致 * * * * 14 合 计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 (一)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三)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加速折旧,会计未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单向纳税调减。当该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法折旧额时,不再填写本表,预缴时也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二是对于税法、会计都加速折旧的,对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情况进行统计。 (四)填报要求 1.税法折旧小于会计折旧后,本年度内预缴要保留“累计”和“原值”金额,“本期”不再填写。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时,在本年度内以后月(季)度申报时,该项固定资产此后月份、季度的折旧情况不再填写本表。为便于统计优惠数据,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本月折旧(扣除)金额不再填写,年度内保留累计数;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对于季度中间月份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的,季度申报时本期数按实际数额填报,年度内保留累计数。例如:A汽车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按季度预缴所得税,2018年5月,某项固定资产税法折旧额开始小于会计折旧额(其4月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其2季度申报时,本期数只填写4月份数额,累计数填写到4月份数额。在3、4季度申报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情况不再填写,但累计折旧和原值相关栏次保留2季度申报的累计数。 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的。 (2)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税法折旧金额小于会计折旧金额的。 (3)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但税会处理金额不一致,当税法折旧金额小于会计折旧金额的。 (4)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该类固定资产税会处理金额一致的,当税法折旧额小于正常折旧额的。 (5)税法采取一次性扣除后,年内剩余月份内税法不再折旧,会计仍然折旧,造成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的。 2.对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固定资产,扣除所属期预缴申报时,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按首月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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