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江门地方税务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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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要点及解析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4 模板来自于 * 填报 填报 填报 填报 填报 填报 2.1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 和旧表相比,新增了两行: 财税﹝2012﹞48号:“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1 六、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其他关联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3或6孰小值) 10 第16行 2.1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第16行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2﹞48号: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1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例:A企业2014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70万元(其中30万元不允许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90万元。与关联企业B公司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协议约定B公司将其50万元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至A企业扣除。 A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1000万,其他业务收入150万,视同销售收入80万。(A、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是15%) 2.1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例: 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70-30=140 计算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1000+150+80=1230 扣除限额:1230×15%=184.5 140﹤184.5 可全额扣除,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为0 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184.5-140=44.5 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90-44.5=45.5 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金额: 30+0+0-44.5-50= -64.5 将以绝对值的形式填入到A5000表的第16行第4列 2.1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64.5 七、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金额(3>6,本行=2+3-6+10-11;3≤6,本行=2+10-11-9) 12 45.5 八、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7+8-9) 13 50 按照分摊协议从其他关联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1 0 六、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其他关联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3或6孰小值) 10 44.5 减: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3>6,本行=0;3≤6,本行=8或(6-3)孰小值] 9 90 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8 0 五、本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3>6,本行=3-6;3≤6,本行=0) 7 184.5 四、本企业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4×5) 6 15% 税收规定扣除率 5 1230 三、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 4 140 二、本年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2) 3 30 减: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2 170 一、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 金 额 项 目 行次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60 (第12行=“2+7+10-9-11”) 2.1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B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500万,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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