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定15545369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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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司)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持续提高员工工作绩效,使公司得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管理是通过对公司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建立、目标分解、绩效评估,并将绩效结果运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以激励员工绩效持续改进并最终实现组织战略以及目标的一种正式管理活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体系,包括四个阶段:绩效计划阶段、绩效实施阶段、绩效评估阶段和绩效反馈与成绩应用阶段。
第三条 绩效管理的目的是使得上级能够对下级的工作能力及其能力发挥程度进行科学分析、作出正确评价、合理配置人员、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为薪资调整、岗位调动、职务变化、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让员工清晰地认识到绩效管理的目的是奖功罚过、解决问题、增进沟通、鼓舞士气、发展人力。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恒基公司本部及深圳地区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公司领导班子(由集团统一管理)、临时工、钟点工、兼职人员与实习人员除外。所属子(分)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定,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予以施行。
第五条 绩效管理依据
员工在绩效期间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是绩效管理的依据,员工工作过程之外的言行均不作为绩效管理的依据。
第六条 绩效管理组织
1、绩效管理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
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职责:审批公司绩效考评制度及其相关工作规范的制定、修订与补充;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作出最终裁决。
2、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主管绩效和薪酬福利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负责人。
职责:汇总各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评成绩并计算绩效工资;跟进、辅导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提交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讨论解决;处理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般争议问题;定期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和修正。
3、考评者
各级考评者必须把绩效管理作为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利用绩效管理工具,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绩效。
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各级考评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使下属不断改进工作、实现职业成长,下属的工作表现与工作绩效是各级考评者绩效的重要体现。
4、被考评者
被考评者只有通过自身的长期不懈努力,才能得到绩效管理体系的高度评价,进而享受到公司的相应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被考评者有权利也有责任参与绩效管理过程,有权得到考评者的及时指导、帮助与激励,有权了解个人的绩效管理依据与绩效评估结果,有权依照制度的程序对不公正的绩效管理行为进行申诉。
第七条 申诉
考评结束后,被考评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评估成绩,考评者有义务向被考评者作出反馈与解释。
被考评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在绩效反馈与应用阶段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评者有权向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应在收到申诉之日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做出答复或裁决。
第二章 绩效计划阶段
第八条 绩效计划是绩效管理流程中的第一个环节,发生在新绩效期间的开始,是进行绩效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是制订绩效计划的主要依据。在本阶段,考评者与被考评者之间需要在被考评者绩效目标的期望问题上达成共识,在共识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绩效合约》、《工作任务书》、《岗位责任书》或《绩效考核表》等方式,由被考评者对自己的绩效计划作出承诺。
第九条 管理人员的绩效计划内容
9.1各单位负责人应在签定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后10个工作日内,围绕本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参照下属员工的工作职责、能力,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共同其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签定《年度绩效合约》。《年度绩效合约》应明确界定下属员工的主要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所占权重、评估标准等内容,其中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应注重标准、要求、质量、数量、时间、成效、成本等要素。《年度绩效合约》格式见附表一。
9.2在每个季度初,各单位负责人应根据下属员工的《年度绩效合约》,在与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其季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填制《季度绩效考核表》。《季度绩效考核表》格式见附表二。
9.3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内容须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
1、季度绩效目标或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要求、质量、数量、时间、成效、成本等情况(80%);
2、完成工作中所展现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权重占20%)。
9.4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处主管(含)以上干部、客服类员工。
第十一条 管理处工程类员工的绩效计划内容
11.1在每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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