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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课堂教学中的“双主体教学”
对教学活动中的主、客体的认识是教育原理中的一个基本问 题。不同的认识反映着人们不同的教育思想, 而教育思想的不统
一也将直接导致人们在教育实践中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
我们都知道教育活动是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的,即教育者
(教师)、受教育者(学生)和教育内容。那么这三个要素之间 的关系如何?到底谁为主体?谁为客体?主、 客体之间的关系又
是怎样的呢?
一、关于主、客体的概念和关系问题
主体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有本体论和认识论两种涵义。本体 论意义上的主体是指属性、关系、状态、运动等的基质、载体和 承担者,近似于哲学中的“实体”或“本体”概念; 而认识论意 义上的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并运用一定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 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人(包括个体、社会集团以至整个人类)。 作为主体的人是自然性、 社会性和意识性的统一, 而其统一的基 础就是人的客观、能动的社会实践;所谓客体,就是主体通过实 践所作用的对象。客观世界成了主体认识的对象, 它就是认识的 客体;成了实践的对象,它就是实践的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相互区别的, 它们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客 体是主体活动的物质基础,主体对客体具有能动作用。总之,主 客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首先,主体 和客体都是在认识和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 离开实践也就无所谓 主体与客体。 所以, 任何一方都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 件;其次,主体在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客体的同时也受到客体 的限定和制约;最后,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就是主 体和客体相互转化的过程。 这种相互转化是通过主体客体化和客 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表现出来的。
二、教学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主要观点
教学主体观。这种观点认为教学活动是教师按照教学大 纲,系统、全面地在课堂上传授知识、形成技能技巧的过程。学 生在这一过程中处于受教育者的地位, 只能按部就班地吸收教师 所教授的内容。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是教学的主体,而学生 则是教学的客体。
学生主体观。 也有论者认为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 学 生是教学过程中唯一的主体, 教师所教的任何东西最终都要被学 生消化和吸收, 在此过程中学生积极、 主动地将外部知识通过构 建的方式转化为自身的知识。 他们把学生看作是能够完全决定整 个教育过程和结果的主体, 而教师只是以协作者的角色帮助学生 获得发展。
学生主客体双重性观点。 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认为学生同 时具有主体性和客体性两种属性, 并且随着学生自身的成长, 这 两种属性此消彼长形成一个动态发展的模式。 学生在学习前期主 体性最低而客体性最高,经过小学、中学和大学,到研究生时期 主体性达到较高水平而客体性则降至较低水平。 这种观点把学生 的地位看作一个由客体到主体不断发展的过程。
双主体观。这种观点认为教学活动是由教师和学生两个主 体构成的。现在通常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说成是教师在教 学中起主导作用, 即主导了学生所要学习的内容、 方法以及时间 和空间。与此同时,学生也是教学活动的另一主体,学生的主体 性在教学中主要表现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教师和学生共同作用 的客体是教学内容,三者构成了一个较完整的教学过程。
笔者认为,在以上四种观点中惟有双主体观对教学活动做了 客观和辨证的理解,也最能真实、全面地反映教学活动的本质。
三、从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来看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在教师的指导下, 学生个体的认识和发展 的过程。在此过程中, 教师作为活动主体的主要任务是把人类社 会积累下来的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给下一代。 因此, 教师是教育活 动的组织者、主持者,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传递者,是新人人 格的陶冶者和塑造者。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主要是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 所具有的主导作用来体现的, 即教师不但主导了学生所要学习的 内容、方法、时间、空间,同时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学习 兴趣的养成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这一过程中, 教师首先 根据社会的需要把教学内容作为自己认识的客体, 然后凭借自己 原有的知识结构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 再通过讲
解、演示等方式传授给学生;其次,学生作为知识的接受者也是 以自己原有的知识内化外来知识,从而形成自己的认识和见解。 单从表面上看似乎教师和学生仅仅是以教学内容为中介来形成 主客体关系的,然后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除 了要把教学内容作为自己认识的客体, 也要把学生当作认识的客 体,而学生这一客体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客体, 它是具有主动
性的客体,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不单单是被教师所影响, 同时还以
自身的个性、行为制约着教师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要想充分 发挥其主导作用就必须把对教学内容的认识和对学生的认识结 合起来,从中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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