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管监管员培训资料(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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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基础业务及现金管理 1
主人讲人:王炜
2、对 公 结 算 业 务 28
主讲:戴东升
3、资 产 业 务 72
主讲:高 昂
4、个 人 业 务 88
主讲:胡 逵
5、联行业务及会计档案管理 116
主讲:夏艳俊
6、代理及表外业务 164
主讲:余宗文
7、会计监控系统二期 228
主讲:艾 勇
基础业务及现金管理
主讲:王 炜
一、会计主管的禁止事项
(一)不得擅离职守,超职责范围实行上门服务。不得安排有ABIS系统操作权限的柜员外出办理上门收款等业务,特殊情况,需取消外出柜员ABIS系统的操作权限后方可。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超越权限办理业务。
(三)不得接受任何人(包括上级领导)的违规操作指令。
(四)不得顶岗代班或使用他人柜员卡办理业务;不得违规保管柜员卡。
(五)不得代理客户办理任何业务。不得保管客户的存折(单)、密码、印鉴、身份证、票据、结算凭证、各种财会工具以及借据、合同、抵(质)押物、权证等。
(六)不得接受或安排柜员从事与会计业务管理、监督无关的其他事项。
(七)不得接受或授意、指使柜员受理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等银行人员代理客户办理的业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不得接受或授意、指使、强令柜员受理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等银行人员以任何方式的安排、要求柜员违规办理各类不符合规章制度或手续不健全的业务。
(九)不得越权、变相越权或不按照上级行转授权规定以及有关信贷制度、办法办理信贷业务。
(十)不得拖延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得隐瞒已发现的违规事实和苗头。
(十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规、违法行为的柜员和其他员工打击报复。
(十二)其他违反内控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日初和日终审核及检查事项
(一)日初审核
1、“网点平账报告表(批量)”中的系统柜员交易是否正常,除系统柜员外的其他柜员的交易笔数、现金箱余额、凭证箱余额、签退时间等要素与“网点平账报告表(联机)”是否一致;
2、审核“批量运行情况表”中系统内往来账户余额是否平衡。
3、审核重要空白凭证余额统计表中“统计结果”栏是否为“相符”;“柜员凭证箱”栏余额总计与“网点平账报告表”中“重要空白凭证余额”合计是否相符。
4、审核日计表“70301通存通兑往来”科目余额是否为零;“99999”、“66604待处理来账贷方报单款项”、“35104待处理来账借方报单款项”、“35199其他待收结算款项”、“66999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是否有挂账,已发生挂账是否按规定及时核销;审核日计表“35106网内应收结算款项”、“66606网内应付结算款项”、“66611大额支付应付结算款项”、“66615应付电子支付结算款项”、“66616小额支付应付结算款项”、“10201运送中现金”等科目余额是否结清;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损益科目及有大额发生额的存贷款科目发生额与原始凭证、相关业务清单是否相符,损益科目是否出现反方发生额。审核日计表其他重要科目的发生额、余额是否正常。
5、检查挂账专户(RR-BBBBC)是否有系统日终处理时发生的挂账。
6、审核各种代收代付业务,成功失败数据是否与发起数据相符。
(二)日终审核
1、平账检查。营业终了,应检查柜员是否已全部平账,其他签到柜员是否已正式签退;部门是否已全部平账。对于未核销的过渡业务,必须查清原因当日处理完毕。
2、核查现金。会计主管或会计主管授权人核对柜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对现金卡把清点大数与“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现金箱余额核对,重要空白证逐份清点与“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凭证余额及相关登记簿核对相符,有价单证数量、号码和面值与ABIS账务记录及相关登记簿核对相符,对外售凭证实行封包管理的,按封包清点。都核对无误后,会计主管或会计主管授权人在“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上现金及重空凭证的余额对应栏处签章。
3、箱包加锁。现金及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由柜员和会计主管或会计主管授权人即时入箱双人加双锁。现金箱钥匙由柜员本人及会计主管分别保管,不得移交他人或交他人保管。
4、核对传票。会计主管或授权指定人员核对柜员传票号是否连续;末笔交易传票号与“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传票张数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在末笔交易凭证传票号下方注明“末笔”字样并签章;在“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清点人处签章。“柜员日终平账报告表”连同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及附件按传票号顺序排列。
5、联行检查。
(1)选择“0715查询来账未处理信息”交易查询网内往来系统是否有未核销的来账和未发的查复。
(2)选择“5794未处理业务汇总查询”交易查询大额支付系统是否有人行拒绝的报单和未撤销的报单,是否有未核销的来账和未发的查复。
(3)选择“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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