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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doc

发布:2017-06-03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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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知 一、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暂住期满6个月(含)以上的中国公民; 3.。 、申请方式 申请人亲临办理或凭委托手续委托他人办理。 、手续材料 申请对象 所需手续备注 户籍人员 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暂住人员 身份证、暂住证 原户籍人员 身份证明、原户籍证明 四、办证期限 类别 办证期限 备注 无需核查有关事项,手续齐备,资料填写真实准确。 3个工作日核查事项一般指申请人涉嫌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一般指法院的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等材料。 需要核查有关事项 如实填写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个工作日 隐瞒真实情况,不配合调查。 取消申请 、办证地点 1.广州市仓边路号,咨询电话:(020)。 备注:受理后正常3个工作日出证,如需外调(有前科嫌疑)则需15-30个工作日出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 (申请表与填表说明请双面打印使用) —2— —2— 申请 提交资料 资料审核 背景审查 出证 不予出证 不符合办证规定 受理 有刑事记录 通过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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