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人才资源主要指标解释.doc

发布:2017-12-19约1.05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主要指标解释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18、人才资源 具体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有关群众团体机关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公务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技术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19、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自治组织服务人员、、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人员、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和生活服务人员加工人员食品、饮料加工人员、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加工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用设备制造人员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电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