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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学习材料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一定义表明,劳动合同是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事实或法律文件,即确立具体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2、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时应该坚持哪些原则?
所谓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的效力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依据。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什么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如5年、10年、15年等;也可以是短期的,如3年、1年、半年等。不管时间长短但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劳动合同规定有固定期限,可以使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合同的有效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任何一方都不得任意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广,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是实践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劳动合同。
5、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有哪几种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不论是初次就业还是再就业,不论是城市职工还是农民工,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之日终止。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劳动者可以长期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为终身合同,在遇法定事由的情况时,也可以提前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不论是初次就业还是再就业,不论是城市职工还是农民工,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之日终止。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劳动者可以长期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为终身合同,在遇法定事由的情况时,也可以提前解除。
(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第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是: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是: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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