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自考《公务员制度》第三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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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与设置目的
一、公务员职务级别的含义
职务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的职权、职责的委托。
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
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
职务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根据,也是确定公务员报酬和待遇的根据。
职务设置是其他公务员管理环节的前提与基础 (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等都是在职务设置的基础上进行的)。
我国公务员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既体现了职位的因素,又考虑了品味的因素。
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
在原有的公务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是,公务员职业发展渠道单一化,难以有效激励广大公务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职务序列过于单一,缺乏符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序列。
二是晋升渠道单一,?°职务本职?±现象突出。
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如;英国),其分类的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学历、资历)与身份(如官职地位的高低)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
品位分类(Rank Classification)是指以行政人员所具有的资格条件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并以其职务或级别高低来分类确定其待遇的人事分类制度。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分类,它强调人的资格条件。
目前世界上采用品位分类制的国家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新加坡、阿根廷等国。
(2)品位分类制的源起与发展
品位分类制有着悠久的历史,源于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国家。我国的夏、商、周时代品位分类的特征就已渐明显,至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直到清朝灭亡,我国的官吏制度是典型的品位分类制。
西方国家16世纪建立的军衔制也是一种品位分类的方式。
但是在封建社会,品位首先代表的是特权,品位不同的官吏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显著的标志。
英国的品位分类
1968年英国政府根据富尔顿委员会的建议成立了文官部,下设职级审核司。1971年英国职务划分为综合、科学、专业技术、培训、法律、秘书、社会保障、警察、资料处理和调查研究10大类。每个职类又分为2-10个职级,公务员的职级是根据其所任职务及资历和学历所确定的。
(3)品位分类制的特点
①以“人”为中心,人在事先
②分类和分等相互交织
③注重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④官、职可以相对分离
优点:相对简单,利于吸收教育程度较高的优秀人才,便于公务员流动
缺点:不利于公务员的专业化发展
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如;美国)
所谓职位,是指公务员担任的职务和责任。因此有以下特点:
因事而置,相对稳定;
内容可变,数量有限;
单一性;
职位可能是常设的或者暂设的。
职位分类(Position Classification)把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业务内容、简繁难易、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区分为若干规范化的种类,以此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依据,这就是职位分类。
除了美国以外,主要实行这一分类制度的还有加拿大、菲律宾、泰国、哥斯达黎加等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
(2)职位分类的概念体系
职系:根据工作的业务性质,把业务性质相同的所有职位划分为一个职系。如办事员职系、机械工程师职系等。
职组:工作性质相近的若干职系集合而成为职组。如办事员职系、速记员职系和打字员职系集合到一起构成文书职组。
职类:又叫职门。由工作性质大致相近的若干职组构成一个职类。它是职位分类中最粗略的单位。如行政执行职类、专业技术职类。
(3)职位分类制的特点
以“事”为中心,事在人先
分类方式先纵后横
注重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官等和职能相重合,级别与职务相挂钩
优点:按职位的要求择人,利于公务员的专业化发展;
缺点:灵活性不足,不利于人流动。
从对国外分类制度的考察中给予我们的启示;
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正在走向融合,而不是走向两个极端的“分流”;
在两种类型的制度中,类别划分的标准可能各异,却都划分公务员类别;
在两种类别的分类制度中,公务员的职务序列都是根据类别设置的。
职务与级别的功能是有区分的。
(在职位分类制度下,职务一般解决领导指挥关系,级别一般解决经济待遇。)
第二节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
一、职位分类的作用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其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具体职位类别及其特点,职位设置等三方面。
职位类别制度的作用在于:
1、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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