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839-2023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导则 .docx
ICS13.100CCSJ09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839—2023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导则
2023-09-30发布2023-10-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21/T3839—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评估单位和时限 2
5评估程序 2
6评估单元评定 3
7建设等级评定 3
8评估文件编制 4
附录A(资料性)评估表 5
附录B(规范性)评估报告格式 12
II
DB21/T3839—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市场监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新法、张晓筱、苏爽、王晓花、徐广大、刘明、高成凤、高诚、任嘉、王志鹏、王丽燕、王亚东、李月华、林佳黛、江黎丽、张宇、赵作成。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有关单位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和联系电话: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024-96315-1-3202。
文件起草单位和联系电话: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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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3839—2023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主体及要求、程序、内容、建设等级评定及评估文件编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DB21/T3182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DB21/T3275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TSG03和TSG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全风险safetyrisk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3.2
事故隐患hiddenhazard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3.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specialequipmentsafetymanagementpersonincharge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specialequipmentsafetyadministrator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specialequipmentsafetymanagementorganization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
4评估主体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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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基本要求
4.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主体,应对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的有效性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4.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估组,评估组至少应由3人组成。
4.1.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借助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专家等力量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评估。
4.1.4以下三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