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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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
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
(本表适用于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
考生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考生户口所在地址家庭地址学籍所在地学籍号户口迁入时间、地址户口迁入理由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起止日期就读学校高一高二高三父亲姓名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址母亲姓名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址(以上资料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中学审查意见学籍所在地
市教育局意见户籍所在地
市公安局意见户籍所在地
市??生办公室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中学审查意见”栏和“学籍所在地市教育局意见”栏填写“该生符合(或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签名盖章。
2.“户籍所在地市公安局意见”栏按考生是否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填写“经复核,该生符合户籍迁移政策。”或者“经复核,该生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已取消我省户籍,迁回原籍。”,签名盖章。
3.“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意见”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报考普通高考”,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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