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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63.doc

发布:2016-10-11约3.75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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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537-87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1 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开发利用依据和水质、产品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瓶装产品。 GB 8538.1-8538.63—87《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7718-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1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一种矿产资源,是来自地下深部循环的天然露头或经人工揭露的深部循环的地下水。 3.2 以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或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为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温度等动态应相对稳定。 3.3 应在保证原水卫生细菌学指标安全的条件下开采和灌装。在不改变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特性和主成分条件下,允许暴气、倾析、过滤和除去或加入二氧化碳。 4 技术要求 4.1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界限指标见表1。4.2 感官要求: 4.2.1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4.2.2 混浊度:不超过5度。 4.2.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应具有本矿泉水的特征性口味。 4.2.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异物,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4.3 某些元素和组分的限量指标见表2。4.4 污染物指标见表3。表1?mg/L) 项 目 指标 锂 ≥ 0.2 锶 ≥ 0.2 锌 ≥ 0.2 溴 ≥ 1 碘 ≥ 0.2 偏硅酸 ≥ 25 硒 ≥ 0.01 游离二氧化碳 ≥ 250 矿化度 ≥ 1000 注:凡符合表1各项指标之一者,可称为饮用天然矿泉水。但锶含量在0.2~0.4mg/L范围和偏硅酸含量在25~30mg/L范围,各自都必须具有水温在20以上或水的同位素测定年龄在10年以上的附加条件,方可称为饮用天然矿泉水。 表2 项 目 指 标 锂 < 5 mg/L 锶 < 5 mg/L 碘 < 1 mg/L 锌 < 5 mg/L 铜 < 1 mg/L 钡 < 5 mg/L 镉 < 0.01 mg/L 铬() < 0.05 mg/L 铅 < 0.05 mg/L 汞 < 0.001 mg/L 银 < 0.05 mg/L 硼(以H3BO3计) < 30 mg/L 硒 < 0.05 mg/L 砷 < 0.05 mg/L 氟化物(以F-计) < 2.5 mg/L 耗氧量(O2计) < 3 mg/L 硝酸盐(以NO3计) < 45 mg/L 镭226放射性 < 1.1 Bq/L 项 目 指 标 酚类化合物(以苯酚计) < 0.002 mg/L 氰化物(以CN-计) < 0.01 mg/L 亚硝酸盐(以NO2-计) < 0.005 mg/L 总β活性 < 1.5 Bq/L 4.5 微生物指标见表4。?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 < 100个/mL 大肠菌群 < 3个/L 见GB 8538.1—8538.63—87。 6.1 水源勘察检验 6.1.1 凡申请开发饮用天然矿泉水者,必须提交本标准6.1.26.1.8所述内容的水源地勘察报告,报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评审组审查认可后,方可作为开发的依据。 6.1.2 水源地的交通条件、自然地理概况。 6.1.3 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概况(比例尺150 000~1∶200 000)。 6.1.4 矿泉水赋存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附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5 000~1∶25 000)及生产井(孔)结构图。 6.1.5 水温小于20的矿泉水,必须有一年以上每15天观测一次的水温、水量、水位(压力)的动态资料。 6.1.6 水温大于20的矿泉水,必须有一年以上每月观测一次的水温、水量、水位(压力)的动态资料。 6.1.7一年以上丰、枯水期的水质试验报告、试验内容见附录A饮用大然矿泉水水质检验报告表。 6.1.8 可开采水量的依据和说明。 6.2 水源卫生防护检验 6.2.1 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带,其范围应根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和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而定,并在防护地界设置固定的标志。 6.2.2 卫生防护带内严禁排灌工业、生活废水和使用农药;严禁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6.3 产品检验 6.3.1 同一班次、同一机台生产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 6.3.2 批量在2万瓶以下,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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