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演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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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精选编制 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备。 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精选编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主犯,按照其参与的或组织、领导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胁从犯,应当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教唆犯,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所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共同犯罪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精选编制 我国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处境。驱逐处出境主要适用外国国籍的犯罪分子。 刑罚种类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精选编制 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情况。累犯又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对于累犯,从重处罚。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分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累犯、自首、立功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精选编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依照宪法规定,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 第一、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第二、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第三、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由三个不同国家机关行使,并保持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关系。我国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最符合中国国情,而且比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 我国的国家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精选编制 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的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中国不能搞西方两党制或多党制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方面发展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这样坚强有力的政党进行集中统一领导,必然会是一盘散沙。 我国的国家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精选编制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采取的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其特点:一是通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单一制下的民族问题;二是通过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的地方政权机关,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我国的国家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精选编制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主要表现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各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依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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