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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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中统筹“全局”、把握“细节”,实现三维目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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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目标,关注好“三个维度”
新课程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目标,这是发展性教学的核心内涵,也是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的集中体现。任何割裂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位一体的教学都不能促进学生的健全发展。因而确立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是新课标最显著的亮点之一。
教师备课中应当认真研读新课标,全面熟悉和把握新课标对三个维度目标的整体要求和年级段要求,分解落实章节、课时三维目标,宁小勿大,宁实勿空。需要注意的是,三维目标是一个整体,三者相互联系,各有侧重,又不可人为分割。
?(1)备知识与能力目标,侧重于明确让学生“学会什么”。
?(2)备过程与方法目标,定位于解决让学生“会学”问题。
?(3)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指向于激发学生以怎样的状态参与学习过程,引导学生将学习过程中的体验、感受上升为价值取向。
《受教育----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七年级上册第四课第二框。本框题既是本单元的重点也是本册重点。本框题主要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教材从法律的角度强调学习、受教育的重要性,这给学习加上了几分庄严的色彩,而让学生认识权利的神圣,义务的庄严,努力学习,这正是我们的教育目标。
但是初一学生法律知识较为贫乏,对宪法、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等概念较为生疏,接受起来较为困难;另外由于初一学生刚刚接触思想品德课程,加上抽象思维的能力较弱,对于受教育与个人、国家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把握起来也有较大的难度。因此,本节课在备课中我感到有一定的难度。
通过反复阅读课程标准和教材,我最终将教学目标确定为:
1、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够正确行使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3、知识: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本框的教学目的和落脚点我将教学重点确定为: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由于本框的教材内容和学情,我将教学难点确定为: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二、深挖教材把握教材理论逻辑,洞悉学生定为教材生活逻辑,注意处理好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的关系,使之融为一体。
通过对教材反复的研读,我认为教材按“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顺序编写。首先利用宪法的条文告诉学生“受教育继续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然后从个人、国家两个角度引导学生认识到受教育的重要意义;最后告知学生对于受教育应该如何去做。本课的理论体系非常清晰,层层递进,比较好梳理。
但在考虑生活逻辑时,我感到颇费周折。虽然学习对于七年级学生来讲已经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但是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发现一些学生对于学习的意义不明确,感到大家都上学,我也就上学,对于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对于受教育对于个人和国家的意义认识不深刻。一些同学还受到社会上一些学习无用论的影响,出现厌学心理或厌学行为。这就要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受教育的重要意义,根据学生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这一认知规律,以及理论逻辑服从生活逻辑这一要求,将理论逻辑顺利进行了调整,先引导学生感受受教育的对于国家的意义:认识受教育是公民的义务,再引导学生深入分析受教育对于个人的作用:认识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最后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总结受教育这一权利和义务。也就是“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的生活逻辑。
三、统筹“全局”、把握“细节”,巧创情境,实现三维目标的统一
创设情境是呈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关键,也是教学设计成败的关键。在创设情境中既要统筹“全局”,又要把握“细节”,实现三维目标的统一。
如何导入新课引导学生认识到受教育的意义,在备课时设计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是从个人的角度入手,选取受教育改变个人命运的事例,第二个是从国家的角度入手,选取受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需要。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本课的材料情景可能会出现三个方面:个人、国家、怎样珍惜受教育权利和履行受教育义务。这样容易造成堆积材料,课堂散、乱的局面,很难达到较好的整体效果。如何让课堂成为一个全局、成为一个整体,是我考虑最多的问题。我决定放弃第一种方案,选择第二种方案,这样也符合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引导学生认识到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既然是受教育,我决定选择我高科技最前沿的成果,通过知识引导学生认识到受教育。讲这一课的时间是2010年10月9日,学生放国庆节假期回来,正好在10月1日,我国成功发生“嫦娥二号”探月卫星,用这一最新时事材料,符合思想品德课程实效性的精神。于是我巧妙的将这一材料贯穿于整个课堂,采用“材料上统一”这一方式,各环节环环相扣,使这节课在整体上给人以水到渠成的感觉。现将我的设计与发家分享,不当之处请各位专家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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