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政策18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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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政策18问(2012)
1、什么是新农合制度,它具有什么特点
答: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民健康问题的重大举措。新农合的主要特点有:①在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上政府拿大头,农民个人出小头;②在农民参加的方式上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③在管理上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政策性强,随意性小;④在解决问题的着力点上,重点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兼顾受益面。
2、为什么要建立新农合制度
答: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政府或集体经济还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包起来,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康;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3、建立新农合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3、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新农合
答: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要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也就是只有每年按时按规定缴费参合费用,才能在生病的时候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4、为什么新农合筹资不属于增加农民负担
新农合是农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农民自愿交纳的个人参合费用属于农民个人消费性支出,不是农民负担项目,农民为参加新农合、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有政策依据的。这些资金完全用于农民医疗保障,而且政府和集体还要给予资金扶持,将大大减少农民的负担。
5、为什么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农合
答: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健康都需要重视和社会的关心,每个家庭都有老、中、少。老年人:风风雨雨几十年,为家庭作出了贡献,但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素质不断下降,患病的概率增加,更需要儿女的关心。中年人:是家庭的中坚力量,是家庭的支柱,劳动强度大,外出的机会多、风险大,更需要健康保障。少年儿童: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身体正值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可以解决全家的后顾之忧
6、为什么参加新农合要每年缴费,并且在逐年提高
答:新农合是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单位进行核算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也是每年足额补助到位的。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新农合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国家出的钱越来越多,因为新农合基金的筹资是由各级政府补助和参合人员个人缴费共同组成的,所以,参合人员缴费也会随各级政府补助的提高而相应增加。比如,2007年各财政补助只有40元,参合人员就只交10元,08年补助80元,就交20元, 2012年补助240元,参合就交50元。
7、2012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截止时间和享受报销时间。
答: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筹资标准将达到290元,其中,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50元,缴费截止2011年11月30日。按时足额缴纳参合费用后,可在2012年1月1日至于2012年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如果老百姓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2012年就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8、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员是否还能参加新农合
答:凡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已参加各种商业保险人员仍应参加新农合,既可在保险公司享受报销,又可得到新农合报销,只是两者报销不超过医疗总费用。
9、新农合与商业保险有何不同
答: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财政支持的,财政扶持资金及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完全用于对参加人医药费用的补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能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与商业保险相比,没有一分钱盈利行为,另外,商业医疗保险通常不吸收有病在身的人参加保险,合作医疗则不同,帮助所有农民解决看病难是政府举办合作医疗的目的。
10、参加新农合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答:参加新农合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避免农民“小病不治,大病硬拖”的现象,全面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参加者一旦生病就医,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从新农合基金按比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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