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劳动合同法培训课件-2016确定版.pptx

发布:2018-10-12约5.33千字共39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目录 1、《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法律知识学习。 2、“强制法”高压下的HR之应对。 3、互动讨论。 ;1、劳动合同法概况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共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实施。共6章3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 《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共11章98条(包括总则、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法 》的特点 立法宗旨: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的目标出发,立法最终还是定位于向劳动者倾斜。 对企业的影响:用工成本提高(违法处罚); 用工风险加大(举证倒置); 用工难度增强(向劳动者倾斜)。 劳动合同书面化(书面合同)    经济补偿全面化(补偿金) 劳动关系长期化(无固定期限)  集体合同特别化(集体合同) 试用期严格化 (说明理由)    规章制度规范化(不能违法) 竞业限制合意化(竞业说明) 员工辞职自由化(提前通知就行) 解雇保护重点化(不能随意解雇)  合同效力严肃化(不能随意更改) ;3、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具有“三性” 主体特定:两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一方是劳动者;劳务是人人。16岁以上 (16-18岁为未成年工受法律保护);大 学生和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管理隶属:具有从属性,用人单位可制定制度进行用工规范和管理,采取惩罚性措施;劳务关系没有从属性,不可制定惩罚性措施。 人身依附:劳动关系要给劳动者上社 保(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务关系不 需要(适用于《民法通则》) 。; 4、劳动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有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无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强制。 已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10年(男60岁、女50或55岁);连续工作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首签或重签);超过1个月未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强制,员工可选择)。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以特定任务完成为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关系建立:以报到上班(用工之日起)的日期为准; 自正式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除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外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原因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超 过试用期不签,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条款 报酬、保护、保险。 试用期:不是必须的,未约定可不存在。一个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的80%;没有约定不得低于同岗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三种情形:不超过一个月(3个月以上不满1年)、二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六个月(3年以上)(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种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 少于三个月和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 用期,指非全日制用工(钟点工)。; 7、违约金 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2种情形): 专项培训(按实际服务年限抵消;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服务期)。保密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持续期间的保密和竞业限制是法定义务,要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与竞业限制,一般为高管高技按月补偿,最长期限2年)。 ; 8、劳动合同解除 预告解:提前30天书面《员工辞职信》、《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试用期内提前3天,口头书面均可; 随时解:企业在报酬、保护、保险等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