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进一步开展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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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进一步开展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我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现象,我校认真贯彻《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4】8号文)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从3月1日起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治理有偿补课、办班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年级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了专项行动会议,传达了市、县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使每位教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和治理重点。扎实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宣传,营造出了浓郁的专项治理活动氛围,广大教师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思想认识水平显著提高。老师们对此次治理活动普遍欢迎并满怀信心。
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检查和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治理在职教师组织有偿 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行为:
1、组织全体签订了《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2、教师自查自纠,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开展关于进一步开展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3、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深入年级教师、学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现象的发生,在整个活动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进行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的行为。
四、家校联动
学校积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做到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决制止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外出兼课的行为,做到真正减轻学生的负担。同时,全体教师端正了教育思想,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取得了一举两得的工作效果。但是治理教师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时时刻刻抓紧抓实,决不能有丝毫地疏忽懈怠,我们一定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狠刹补课之风,让办班补课消失在萌芽状态之中,从而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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