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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清华大学.PDF

发布:2018-04-01约1.32万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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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 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可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与设备研发,以及各 种人工环境系统研究、设计和运行等方面技术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扎实基础和创新意识、 卓越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二、基本要求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与素质: 理论基础: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工程技术基础,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学习与实践能力:具有通过自主学习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沟通与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领导能力和合作精 神; 创新能力:具有创新思维的能力,善于从学习工作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社会责任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持久的毅力和开阔的胸襟。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本科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四、基本学分学时 本科培养总学分 175,其中春、秋季学期课程总学分 143;夏季学期实践环节 17 学分,综合论文 训练 15 学分。 五、专业核心课程 8 门 26 学分 流体力学(3 学分)、传热学(3 学分)、工程热力学(4 学分)、建筑环境学(2 学分)、流体 输配系统(3 学分)、热质交换原理与应用(3 学分)、暖通空调与冷热源(5 学分)、建筑自动化(3 学分)。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1.公共基础课程 26学分 (1) 思想政治理论课 14学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学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学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学分 1 清华大学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 (2) 体育 4学分 第 1-4 学期的体育(1)-(4)为必修,每学期 1 学分;第 5-8 学期的体育专项不设学分,其中第 5- 6 学期为限选,第 7-8 学期为任选。学生大三结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需完成第 1-4 学期的体育 必修课程并取得学分。 体育课的选课、退课及境外交换学生的体育课程认定等请详见 2016 级学生手册《清华大学本科 体育课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3) 外语 (一外英语 必修8+2学分,一外小语种 必修6学分) 一外英语学生大学英语课程要求 8 学分,英语实践环节 2 学分(学分计入实践学分)。 英语分级为 1、2 级的同学需在大二结束前修满 8 学分的公共英语和英语通识课程(每学期 2 学 分);英语分级为 3、4 级的同学在大二结束前修满 8 学分的英语通识课程或外文系英语专业课程(每 学期 2 学分)。选修 4 门外文系认定、其他院系开设的英文授课课程,可申请 4 学分大学英语课程免 课。外语课程开课目录请参考每学期选课手册。 设清华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必修,不设学分,学生进入大三后报名参加。 一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等小语种学生入学后直接进入课程学习,必修 6 学分。 关于免课、英语水平考试免考、实践环节认定等详细规定详见《清华大学外语课程设置及教学管 理办法(试行)》(教学门户)。 2.文化素质课 13学分 文化素质课程(理工类)包括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含新生研讨课)和一般文化素质教育课。要 求在本科学习阶段修满 13 学分,其中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为限选,至少 8 学分,要求其中必须有 一门基础读写(RW)认证课;一般文化素质课程为任选。 每学期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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