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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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对各类企业的信用评价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信用评价机构
依法设立的从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活动的法人机构。
3.2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由信用评价机构对作为评价对象的企业履行相应经济社会承诺的行为、能力和可信任程
度进行综合评价的活动。
4 评价原则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客观性:应采取相应方法对评价对象信用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尊重事实,真实反映
其信用状况;
——独立性:应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独立地反映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
——公正性:按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程序,公正地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活动;
——保密性:应严格保守其所获取的企业保密信息。
5 评价内容
对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综合素质;
——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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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企业发展能力。
6 评价指标
6.1 信用评价机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内容及基本指标项(参见附录 A),以定量与定
性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
6.2 定性指标包括一级指标:登记注册、竞争地位、成长性发展前景、社会责任、信用记
录。二级指标:企业连续经营年限、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高级管理者素质、
从业人员素质、营销体系和品牌建设、诚信管理、行业或区域影响力、市场占有力、企业经
营发展战略规则、风险与不确定因素判定、行业产业政策、员工社会保障、社会公益、荣誉
及处罚、行政监管、司法监管、金融信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
6.3 定量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偿债能力、资产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二级指标:
资产负债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
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营业利润平均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
6.4 信用评价机构可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不同企业类型、规模以及行业特点的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7 评价程序
7.1 受理申请
信用评价机构收到评价对象申请后,应初步审核申请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确定是否接
受信用评价申请。
7.2 评价准备
成立信用评价小组。信用评价小组成员应根据所评价项目的特点、行业领域,由熟悉相
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并指定其中 1名为项目负责人。对于大型的信用综合评价项目,信用评
价小组应包括行业专家和财务专家。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信用评价业务相
关专业知识,连续从事信用评价业务工作 5 年以上。
7.3 材料核实
通过函电确认、数据库查询等方式,对评价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核实。
7.4 实地考察
信用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组织结构、经
营管理状况、技术水平、采购与销售状况及发展战略等,重要财务信息及企业风险等信息也
应在考察中进行核实。考察时信用评价人员应做好考察记录,并要求被考察人签字(盖章)
确认。
7.5 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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