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PAGE 6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兰州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设置于2003年(当时隶属于兰州医学院),同年开始本科专业的招生,后停止招生。基于学生学习心理学的需求,教育学院在心理学课程教学基础上于2004年起面向全校本科学生设立了应用心理学双学位辅修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发展,学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专业师资队伍不断扩大,目前已形成一支年龄、职称与学历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学、研究团队。鉴于心理学对提高全民素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的重大意义,为满足社会对心理学人才的需求,我校将立足西部,以学校两个附属医院为依托,突出医学心理学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将我校心理学学科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学科特色优势明显的心理学科研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健全的人格、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兼具宽广的国际视野与浓郁本土情怀的复合型心理学专门人才。具体而言,要求具备系统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熟练的心理学实践技能,以及科学的心理学研究素养。能够从事基础研究、心理学教学、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人才选拔与测评,以及能在企事业单位、市场调查、社区服务、司法和体育运动等领域工作的专门人才。同时能为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的生源。
三、专业要求
1.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心理学的研究设计和实施方法,掌握本专业常用的数据分析技术,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在教育、企事业部门从事社会服务性的心理学工作技能。
2.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有撰写研究论文,以及参与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等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水平。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具有一定的审美知识和能力。
四、学制、学分与学位
1.学制
本专业目前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后逐步过渡为完全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期间学制为4年。完全学分制阶段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具有学籍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
2.学分
本专业的总学分为157学分。
3.学位
凡修读本专业的本科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主干课程、特色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
专业特色课程:医学心理学、神经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等。
六、课程体系结构与学时学分分配
表一 课程体系结构与学时学分分配总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学时
占总学时比例
公共基础课
必修
34
22%
706
28%
专业基础课
必修
14
0.9%
252
11%
专业课
必修
30
19%
540
21%
选修
44
28%
792
31%
通识选修课
选修
10
6%
180
7%
课外活动和实践环节
选修
25
16%
54
2%
合计
157
100%
2524
100%
表二 公共基础课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总数
开课学期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54
1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2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54
3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72
4、5
5
形势与政策
1
30
1-6学期
6
大学英语
12
216
1、2、3、4
7
体育
4
144
1、2、3、4
8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
3
54
1
9
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
2
36
2
34
706
表三 专业课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总数
开课
学期
1
心理学专业导引
1
18
1
2
普通心理学 (1)
2
36
2
3
普通心理学 (2)
2
36
3
4
人体解剖生理学
3
54
1
5
心理学史
3
54
2
6
实验心理学(1)
2
36
3
7
实验心理学(2)
2
36
4
8
心理统计学
3
54
3
9
发展心理学
3
54
4
10
社会心理学
3
54
6
11
生理心理学
3
54
2
12
心理测量学
3
54
4
13
认知心理学
3
54
5
14
人格心理学
3
54
5
15
统计软件应用
2
36
5
16
心理学研究方法
2
36
6
17
心理学名著导读(兰大导读)
2
36
1
18
心理学论文写作
2
36
7
44
792
注:上表中的黑体字为专业基础课,其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