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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继承权.ppt

发布:2015-09-12约1.41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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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江柳茂于1994年10月结婚,1995年9月江柳茂的妻子生育一男,取名江平。1998年4月,江柳茂的妻子因车祸身亡。江柳茂得子丧妻,心里狠不是滋味,只有一心想着寄希望在儿子的身上。但由于江柳茂的过分溺爱,江平养成了许多恶习,经常在学校与同学打架,结伙抽烟喝酒,且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情,江柳茂无法管教。2006年,江平辍学在社会上流荡。2007年11月,江柳茂因患癌症离开人世。去世之前,江柳茂留下遗嘱:江平不务正业,败坏了江家的名声,且不在家好好照料父亲,因此江平不得继承遗产,遗产由患病期间一直照看我的朋友苏某继承。江平得知此事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 1.在一些农村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法律规定: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这一法律规定侵犯了嫁出去的女的( ) A.个人名誉权 B.父(母)血缘关系 C.私有财产继承权 D.姐(妹)弟(兄)亲情关系 2、何某有一子一女,儿子是婚生子女,女儿是继女,何某去世后,何某的遗产( ) A. 只应由儿子继承 B. 只应由女儿继承 C. 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 D. 儿子女儿都没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未成年人继承权的保护 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是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 未成年人对于继承所获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通常这部分财产由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其管理,并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使用,不能随意处分。 * 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第二节 公民的继承权 成员:朱嘉俊、蒋颖文、梁桂霞、古振乐、余俏俏、胡蓓、李霞 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人 依法取得 被继承人 遗产 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 遗留财产的死者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交通事故死亡受害人:熊某 (被继承人) 受害者的妻子黄某 、儿子、大哥和母亲 (继承人) 死亡赔偿金 、房产、储蓄等 (遗产) 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 继承人的范围、顺序 继承人范围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我思我悟: C C 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第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有效的遗嘱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 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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