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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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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1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

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

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

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

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

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

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

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

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

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

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

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

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

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

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

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

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

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

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

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

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

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

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

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

“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

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

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

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

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

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

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

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

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

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

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

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

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

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

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

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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