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度.pdf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度
1目的
通过危险辨识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并
评价其危险程度,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案和进行风险
控制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作业范围的所有活动、人员、设备、设施的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
险评价,批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案和风险控制措施案。
3.2安技环保部心具体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
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案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评价结
果的整理上报。
3.3各单位应指定(多)一名一线有经验的工人、技术
负责人、安全员专(职或兼职)参与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
险评价与控制工作。
4工作制度
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流程如下:
专业指导
4.2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提议
4.2.1当公司的业务范围扩大时,必须对新增业务所涉及
的活动、人员、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422当公司发生:1)轻伤以上伤亡事故;2)设备事故;
3)交通事故;4)火灾事故;5)未遂事故事(件)时,必
须对相关的活动、人员、设备、设施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与控制C
4.2.3当公司有关单位有提议时、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对
提议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
4.2.4管理评审的提议。
4.2.5公司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
识、风险评价与控制。
4.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工作组的组建
4.3.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组长由管理者代表
委派。
2
4.3.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组应有三名以上的成
员组成。技术人员、部门安全员各一名,一线生产工人一名
或数名。必要时可请公司专业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
4.3.3危险源辨识人员应当是接受过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培训,具有助理工程师级以上职称,或者是经过安技环保部
授权的人员。
4.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步骤
4.4.1危险源分类,危险、危害因素的确定,应根据
GB/T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有
关规定。
4.4.2明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范围。
4.4.3编写DFHMO51-R01《危险源辨识基础调查表》。
444编写DFHMO51-R02《风险评价汇总表》。
4.5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法
4.5.1评价人员的定性判断准则。
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均应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1)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的;
2)相关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经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
3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几次暴露
0.5非常罕见地暴露
4.5.2.3发生事故的后果严重性C值按下表取值。
分数值(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