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原材料验收制度.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混凝土搅拌站原材料验收制度
篇一:混凝土搅拌站原材料验收标准和程序 原材料验收标准 一、验收标准 搅拌站试验室 二、验收程序 1、 砂石料验收程序 ①、 物料进场后先目测砂石料杂质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鹅卵石等),合格准予卸车,取样检测水分; ②、 目测不合格,取样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根据验收标准进行扣吨或拒收; ③、 合格河砂卸车后,由收料员在出门证上盖章,砂车司机过空车后,收料员及时输入检测结果,并开具验收单(验收单不写具体指标,只注明合格)。砂车司机以验收单到地磅房换取检斤单; ④、 填写砂石料验收台帐并将检测结果输入电脑; 2、 矿粉、粉煤灰验收程序 ①、 粉料车进厂后由收料员负责监督司机从灌装运输车中取样并检测,检测结果及时登记(验收单); ②、 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卸料,卸料过程中可随时抽样检测(每班至少抽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检不合格,立即停止打料,留 好试样,做好检测记录,并通知领导及采购办。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③、 合格粉料卸车完毕后,由收料员开具验收单,准予出厂,并填写粉料验收台帐及输入检测结果。 3、 外加剂收程序 ①、 外加剂进厂后,由试验工取样并检测; ②、 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打入仓内,打料时试验工监督检查,禁止打错仓,防止撒漏; ③、 检测结果不合格,按照验收规定进行扣吨或拒收。并做好记录。 ④、 每次检测后必须留样,贴好标签,以备复查。 三、考核办法 1、砂石料验收考核办法 ①、车辆进厂后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每次考核收料员50元; ②、站领导检查发现砂石料质量较差,要求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超标,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③、资料台账未及时填写或电脑数据录入错误,每次考核20元; ④、连续三个月工作未出现错误,奖励责任人100元。 2、粉料验收考核办法: ①、发现收料员未按规定取样、检测,每次考核50元; ②、未按规定做好记录或数据录入错误,每次考核20元; ③、发现数据造假,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 ④、连续三个月工作未出现错误,奖励责任人100元。 3、外加剂收考核方法: ①、未按规定进行取样、留样者,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②、未按规定填写记录,每次考核20元; ③、连续三个月工作未出现错误,奖励责任人100元。 篇二:搅拌站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验收制度 搅拌站使用水泥、砂、石、粉煤灰、外加剂采取双向验收原则,即物资部与搅拌站在同一时间共同验收原材料,具体由材料员负责通知项目部试验员牵头组织取样,材料合格后方可投入现场使用。 (一)、砂、石到场后应实测实量,每车料的高度要求扒平后测量,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需供求双方人员共同到场过磅。数量确认后由项目部试验员组织监理、第三方试验室复核,并检查外观质量,由项目部材料员与项目试验员做好相关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二)、砂、石料的质量验收:项目部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定检验批由监理人员见证抽样送电厂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平时质量员及试验员现场巡检,目测检查。搅拌站和物资部门验收人员目测检查,及时反馈信息至质量员,质量员组织试验员进行现场复查,对不合格原材料拒收并予以退场。 (三)、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质量验收:供货商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项目部试验员按进场数量以不超过规范规定检验批由监理人员见证抽样送电厂第三方试验室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一)原材料进场时材料人员必须检查各类材料是否与配合比设计单上所指定的原材料一致。其中砂石料必须有能够证明产地的小票,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必须有出厂证明文件。 (二)原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原材料管理台账”,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检验结果以及进货日期等。“原材料管理台账”应填写正确、真实、齐全。 (三)各类原材料应按ISO9000标准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四)所用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采用加盖储料罐储存,防止受潮、变质。 (五)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并按“合格区”和“待检区”分别设置,每个区内按不同品种、规格用隔离墙分离。 (六)存放场地必须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七) “合格区”的砂子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