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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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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系统应用级备份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6〕157号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目 录 招标邀请函 2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3 (一)总 则 3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评标程序 11 (六)签订供货协议 16 (七)服务费 19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21 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29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3 一、 34 1. 投标书 35 2. 承诺书 36 3. 产品详细 37 4.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38 5.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39 6. 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 40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41 8.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42 9. 项目指标要求与投标人建议表 43 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4 1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6 12. 拟定该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47 13. 2011-2016年完成的项目一览表 48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9 15.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50 16.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1 二、 54 17. 开标一览表 55 18. 产品详细报价清单 56 19. 分项报价表 57 招标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应用级备份项目 招标编号:东采公〔2016〕157号 招标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应用级备份相关配套设备及服务。 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整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投标人本项目文件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5个工作日)。购买年月日至年月日9:00~11:,:0。年月日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190号城市花园商贸中心903室(交通银行楼上)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69发售招标文件) 传真:0769网址:http:// Email: tender_dg@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9日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招标内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邀请函” (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 ★合格的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投标人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办公时间内)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凡没有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须知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不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投标须知的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或在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中标人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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