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移动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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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移动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一、施工测量及路由复测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核对路由走向、敷设位置及接续点环境是否安全可靠、便于施工、维护,为光缆配盘、分屯以及敷设提供必要的资料。/防凌杆及其他特殊电杆装置。
1.3 杆路定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稳固:杆路设在不受水淹、冲刷或塌方等地方,同时考虑发展规划:避开已有发展规划的水库区、矿区、工业区、公路等。
2、经济合理,节约投资:选择地形平坦、距离较近、路径较直、减少角杆,避免S弯的线路路由以及砍伐树林较少的路由。
3、施工和维护方便:线路路由应沿铁路、公路、乡村大道,选择石方较少的地方。
4、野外杆路一般应沿交通线(铁路或公路等),杆路定线应在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交通线用地之外并保持一定的平行隔距。杆路应设在较为定型的道路一侧,以减少立杆后的变动迁移。30~50m,距一般公路15~50m。铁路或公路弯道处,杆路可
适当顺路取直,遇到障碍物时可适当绕避,但距交通线不宜超过200m。
5、杆路在市区一般应在道路(或规划道路)的人行道上或与城建部门商定的位置。通信线不宜与电力线在同一侧。
6、同路由上已有其它通信线路并且确实无法予以利用时,新建杆路路由与原有杆路路由的隔距应符合4/3 H的规定。实际情况有困难时,应按实际地形条件处理。
7、杆路路由定线还应考虑不影响工矿生产、不破坏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
1.4 线路交越部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杆路与铁路、公路、河流的交越:尽量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45°;与铁路、高等级公路交越时,应首选地下通过方式,可采用顶管、埋管或在涵洞中穿越。
2、杆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光缆应在电力线下方通过,光缆的第一层吊线与电力杆最下层电力线的间距应符合最小垂直净距的要求。
二、 新立杆路2.1.1 一般要求:
1、按标准杆距测定杆位。杆路的杆间距离应根据线路需要、地形情况、线路负荷、气象条件及发展改建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市区杆距可为35~40m,郊区杆距可为45~50m。
3、杆位不应设在施工、维护有很大困难的地点。
4、杆根在同一条直线上,不允许有眉毛弯,直线线路上的个别电杆杆根左右偏差不超过5CM,杆梢左右、前后倾斜不越过半个杆梢径。
2.1.2 特殊地点的要求:
1、按标准杆距测定杆位遇土壤不够稳定或与其他建筑物隔距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可把杆位适当前移或后移,杆位移动后的杆距一般不超出规定的允许偏差,如必须超长时,应按“长杆档”处理。
2、如必须在土壤不够稳定的地点立杆时,应考虑做石护墩保护;在路边易受车辆碰撞的杆应做护杆桩。
/防凌杆等需要加装拉线(或撑杆)的实际杆位(如角杆内移后的杆位) 的测定并应同时考虑拉线(或撑木)的位置。
4、如地形限制,两反角之间应有一根直线杆,跨越河流要有两根直线杆。
2.2 杆高测定
2.2.1 标准杆高
1、无特殊情况,应采用标准杆高。新立电杆原则上采用梢径为15CM,1/75锥形预应力砼杆,基本杆高为7M。
(电)缆终期数量、最低层光(电)缆的最大垂度离地面的高度及电杆埋深等要求选定,如图:
图中:
a—光(电)缆架挂层数(n-1)×0.40m(新建杆路应考虑杆路最终容量的光(电)缆架挂
数量设计);
b—最大垂度,按YD/T 5102-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的附录G
“架空光(电)缆吊线原始安装垂度”再加0.50m(挂缆后下垂度);
c—杆上最下层缆的最大垂度离地面的高度。详见:架空光缆与其他建筑物树木的最小净距表d—电杆埋深,按标准杆高、普通土的埋深规定,详见下表
h—电杆的杆高,h=0.50+a+b+c+d (m)。
电杆埋深参照下表要求: 土质
杆长 深 普通土 硬土 水田湿地 石质 6.0 1.2 1.0 1.3 0.8 7.0 1.3 1.2 1.4 1.0 7.5 1.3 1.2 1.4 1.0 8.0 1.5 1.4 1.6 1.2 8.5 1.5 1.4 1.6 1.2 9.0 1.6 1.5 1.7 1.4 10.0 1.7 1.6 1.8 1.6 11.0 1.8 1.8 1.9 1.8 12.0 2.1 2.0 2.2 2.0 2.2.2 特殊地点杆高配置
1、架空线路跨越其他建筑物或障碍物,或者山区地形起伏较大需要减少光缆及吊线的坡度时,应根据需要配置杆高。
2、 坡度变更配杆:要求坡度变更一般不大于2/10,可采用加高吊档电杆的杆高来减小坡度变更,仍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加强装置。
坡度变更的定义如图
2.3 角杆的测定
2.3.1 杆路在改变线路走向的位置应设立角杆。
2.3.2 线路转角的角度通常用“角深”来表示。“角深”的含义及测量方法如图
角杆的定义和测量
角深与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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