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绩效管理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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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绩效管理办法
国电九江发电厂保卫部
保卫部绩效管理办法
1 总则
1.1遵循厂部以业绩决定员工收入的绩效管理精神,根据厂《绩效管理办法》并结合保卫部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以月度业绩考核和半年综合业绩评价为手段,促进员工思想作风转变,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实现“管理精细、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1.3 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1.3.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1.3.2责任共担,奖罚分明,注重激励的原则
1.3.3民主公开原则
1.3.4业绩考核与异常管理考核相结合原则
1.3.5直接管理者担当首要责任原则
2 范围
2.1本管理办法规定了保卫部岗位业绩指标考核评价的组织机构、绩效管理程序、岗位KPI业绩指标的制定、绩效考核、奖励、评价。
2.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保卫部所属各部门和所有岗位的在岗员工。
3 组织机构
设立保卫部岗位业绩指标考核、评价组和考核、评价的监督仲裁组
3.1业绩指标考核评价组
组 长: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保卫部支部书记
成 员:保卫部办公室主任,部工会副主席,部属各部门一名职工(以下简称部考评组)。
3.2部考评组负有对保卫部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对部门申请奖励的审定职责。
3.3业绩指标考核评价监督仲裁组
组 长 :部工会主席
副组长:部工会副主席
成 员:部属各部门一名部职工代表(以下简称部仲裁组)。
3.4部仲裁组负有对部考评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员工的申诉进行仲裁的职责。
4 绩效管理程序
4.1.1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与员工共同制订各岗位“KPI指标”
4.1.2做好员工月度绩效记录并进行过程沟通
4.1.3按月进行绩效考核
4.1.4考核结果与员工沟通
4.1.5与员工共同确定绩效改进计划
4.1.6双方签名确认(直接负责人与员工)
4.1.7结果报厂部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5 岗位KPI业绩指标的制定:为实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保卫部从厂部发展规划、本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各岗位职责等方面以及本部门KPI指标,制订员工关键业绩指标。
5.1 岗位KPI业绩指标的确定方法
岗位KPI业绩指标采取由上到下逐级分解的方法,厂部确定保卫部KPI绩效指标后,再将部KPI业绩指标逐步分解到各基层部门,进而分解到相关岗位工作人员,采用层层分解,互为支持的方法,确定各基层部门和岗位KPI绩效指标。
5.2 KPI业绩指标建立流程
5.2.1部考评组组织部基层部门分解厂部下达给保卫部的绩效指标,明确保卫部完成任务的关键要素;
5.2.2确认各工作流程与各岗位的工作关系,对保卫部KPI业绩指标进行分解,结合各岗位的职能提取本岗位的业绩指标,从而形成各岗位的KPI业绩指标;
5.2.3部考评组对各岗位的KPI业绩指标进行核定,并确定各个KPI业绩指标的目标值;
5.2.4部考评组负责对各个岗位的指标体系从目标、流程、职能等角度进行一致性审核,以充分体现保卫部的目标关系:保卫部目标≤∑各基层部门目标≤∑各岗位目标;
5.2.5员工就本岗位的KPI业绩指标进行签字确认。
5.3 KPI业绩指标变更
5.3.1业绩指标的制定和分解一般一年一次。也可因保卫部总目标调整或厂部重点工作目标的调整进行修订或变更。
5.3.2个人目标的变更必须经各基层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部考评组,经保卫部主任确认后方为有效,并报厂绩效管理办公室备案。
5.4 KPI业绩指标变更流程
5.4.1在变更员工绩效目标时,员工需向部考评组提交《业绩指标目标更改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变更指标名称、原目标进展情况、变更目标、变更理由等;
5.4.2部考评组调查收集员工目标变更的相关资料信息,并连同《KPI指标目标变更申请书》一并提交部考评组讨论审定;
5.4.3部考评组经过讨论,对不同意更改的申请给予回复;对同意更改的目标由部考评组组长确认后修订、确认。
6 绩效考核
6.1绩效考核分为月度业绩考核和半年度综合考核两大类别。
6.2月度业绩考核分关键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和异常考核三大部分。
6.3半年度综合评价,以半年度绩效考核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员工”、“合格员工”和“不合格员工”三类。
6.4 业绩指标考核
6.4.1业绩指标考核是对保卫部各岗位业绩指标完成进行考核。
6.4.2保卫部业绩指标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原则进行。
6.4.3部考评组负责对部门和部门负责人(部办主任、经警中队队长、消防队长、治安组长)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进行考核(无班组长的直接对员工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员工进行考核。
6.4.4班组级管理人员为基层负责人,按岗位业绩指标要求组织本班组员工开展工作,并负责对本班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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