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增城区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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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4
(一)编制目的 4
(二)编制依据 4
(三)适用范围 4
(四)工作原则 4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5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5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6
(三)专家组 8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8
(一)森林火灾预防 8
(二)森林火险预警 8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 8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9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 9
四、应急响应 10
(一)增城市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10
(二)分级响应 11
五、信息发布 12
六、应急结束 12
七、后期处置 13
(一)善后处置 13
(二)工作总结 13
八、保障措施 13
(一)应急队伍保障 13
(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14
(三)经费及后勤保障 14
(四)社会动员保障 14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 14
(一)公众宣传教育 14
(二)培训和演练 15
十、附则 15
(一)术语解释 15
(二)预案管理 15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6
(四)预案实施时间 1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市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增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市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适合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落实。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负责、辖区负责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整体应对,协同配合。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实施科学扑救,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工作和物资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有效处置。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增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林业园林局局长、市武装部部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科经信局、市供电局、市旅游发展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增城林场、梳脑林场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令,制定森林火灾处置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园林局,下称“市防火办”),主要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包括:组织森林防火值班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情况,审批野外生产用火;指导、督促各镇街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市指挥部决策、指令。做好预警信息和火情的发布、报送工作;当发生森林火灾时,掌握情况并指导属地森林防火指挥所扑救,按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市指挥部。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武装部:根据市指挥部要求,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民兵森林消防队员、武警官兵和解放军指战员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2.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队伍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周边的治安秩序,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必要时,督促交警部门对火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疏散受灾群众和扑火救灾车辆的通行;指导森林公安或其它公安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3.市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预警信息和火情的发布、报送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4.市林业园林局:指导、督促各镇街做好扑火队员培训工作,组织市专业扑火队、林业系统扑火队支援各镇街扑救森林火灾,协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督促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好火烧迹地还林更新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的工作经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森林消防应急抢险资金,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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