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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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05—013 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
会议的通知,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
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刊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5 年12 月19 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 年12 月15 日、16 日和19 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 、股权登记日:2005 年12 月1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丽景源大酒店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决。
7、会议出席对象
1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 年12 月1 日,凡股权
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
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
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
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
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公告相关
股东会议表决结果,股票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且还需获
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能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
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
投票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
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 年11 月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
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2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
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
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和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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