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程建设监理组织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pdf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监理合同以后,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监理
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组织,监理组织一般由总监理
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其它监理人员组成。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监量组织应进驻
施工现场。
在确定监理组织的人员结构时,应考虑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即监理组织应
具备与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同时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
构。如图4-11所示。项目监理组织人员的数量,要依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工
程的规模、监理业务的范围以及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来确定。
一、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监理项目,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行使合同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并组织领导项目监理组织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
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在各地区有关建设监理规章中也相应的明确了总监量工程师负责制。
如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在《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
“监理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承担规定的工程等级的监理任务,派出与工程要求
相适应的常驻施工现场的监理班子。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
的在职人员,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的专业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是
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的授权负责人,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内
向本单位负责。总监理工程师的名单应经建设单位认可,并在监理合同或监理规
划中写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驻施工现场,如有不尽其职或空挂其名的情况,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人选。”
《北京市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业务管
理细则(试行)》以及许多省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规定了工程项目实行总监理
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组织、履行监理合同的全
权负责人,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监理单位负责,行使合同赋
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并指导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业务技术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有良好职业素养,已取
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已经注册的人员担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管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领导艺术和组织协调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决策应变能力。
有些监理单位明确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由从事过建设监理工作两年以上,年
龄在65岁以下的监理工程师担任。这里强调总监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
签认此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
.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商曾几何时和项目
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1、领导工程项目监理组织的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和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负全面责任;
2、确定工程项目监理组织和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对监理组织的工作进
行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主持编写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主持编写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
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为业主决标提出决策意见;
5、参加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确定合同条款;
6、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7、审查并确认分包单位;
8、审定批准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
9、负责协调工程项目各专业之间的主要技术问题;
10、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负责合同管理;
11、发布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2、掌握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实际控制情况,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
审查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13、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4、组织处理索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