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35-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pdf
ICS13.040.40
CCSZ10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535—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
Stationarysourceemission—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apid
monitoringofparticulatematter
2023-09-22发布2023-10-22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535—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监测方法2
5仪器和设备2
6监测准备2
7现场监测3
8记录填写4
9结果表示4
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
附录A(资料性)固定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6
附录B(资料性)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原始记录7
Ⅰ
DB32/T453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玲、宋兴伟、张艳艳、张静、谢馨、安俊芳、梁宵、邓磊、李莉莉、卞静晶、黄剑、
夏文强、陈朕、邵伟。
Ⅲ
DB32/T4535—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快速监测的监测方法、
仪器和设备、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记录填写、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对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
度开展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6157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