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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大学生就业问题
大学毕业生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是人才资源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就业问题日趋突出。自1999年起,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扩大招生。此后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导致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就业不足的困扰。在我国,随着知识经济发展引起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展开和改革的深化,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难点问题。
(一)就业市场供不应求
当今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是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大学毕业生供给增加迅速、大学生就业的行政限制依旧存在、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能力要求日益苛刻、大学生自身素质存在欠缺,以及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等。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发生,我国劳动力市场也一度出现疲软的状态,大批人才流失,就业岗位供不应求,同时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带动了对高校毕业生的强劲需求,但高校毕业生供给增长的速度远高于经济增长,供需比例逐年下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为寻找优质工作而犯愁。据相关部门统计2011年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超过650万人,再加上往届没有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预计目前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量将超过900万人,市场所能提供的劳动力岗位资源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就业的毕业生人数,宏观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二)就业市场优胜劣汰
在大学生供给数量逐年增长的同时,市场本身对大学生的要求也越来越挑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用人单位的需求模式发生显著的变化,从传统的人事管理逐步向基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劳动力需求模式转变。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行为也不再是计划配置的被动执行者,而是围绕组织战略,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准则发布职位需求信息。由于高校毕业生一般具有一定高素质、但无实际经验,而用人单位却要求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优先。根据调查,用人单位很看重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作精神及自我管理的能力。此外,除了能力方面要求较高外,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五官、身高、性别均提出相应的要求,加大大学生求职的难度。因此,在此种市场机制下,“985”、“211”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可能会选到自己理想的岗位,而大部分的毕业生则面临着市场机制最严酷的考验。
(三)就业期望与现实错位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期望与实际就业分布、地区、单位、收入等存在差距。[1]高校毕业生的收入期望偏高,而就业地区与就业单位相对集中。愿意到艰苦地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比例极低。据调查,他们的就业地区分布状况大致为,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平均每年度占52.5%,在中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7.3%,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30.1%;如按就业地点划分,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工作的毕业生占51.0%,在地级市的占29.2%,在县级市或县城的占15.5%,在乡镇的占3.8%,在农村的为0.5%。[2]
按工作类型划分,各类专业技术工作如工程师、会计师、教师、医生、律师等依然一枝独秀,占29.2%;其次是各类服务工作如保安、餐饮服务、销售服务、市场营销等,占20.2%;各类企业管理工作如经理、部门经理等占13.3%;各类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行政管理工作占12.8%;各类技术辅助工作如技术员、护士、秘书、出纳等占8.8%。据2012年不完全统计,有70多万大学生学非所用,57万大学生未能找到工作,等到来年再就业。概括说来,大学生就业以个人发展为目标,以经济利益为导向,以就业地区选择为保障。
(四)就业政策对大学生的限制
我国对大学生就业采取的地方性需求抑制依旧存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依然有所谓的“留职”的指标限制,还有一些其他的人才引进的行政限制。大多数省市寄希望于提高本省的就业率,尽可能地降低其他地区大学生流动到本省的数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地区大学生跨省就业造成了政策上的限制。另外有的企事业单位,对毕业生户籍的限制,更是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生的就业取向,没有归属感的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因为户口问题而返乡发展的毕业生不计其数。
如今,社会经济条件已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关于就业方面的理论体系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目前在知识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我们应该正确地把握马克思的有关经济理论,并结合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指导我们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实践的观点是指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我们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的基础上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现在高校培养的大学生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理论,实践非常缺乏,即便是对实践要求极高的技工类,很多学校因为种种原因取消和减少了实践的课程。大量理论的课程让学生在专业方向上的收益是有限的,缺乏实践能力的大学生成了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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