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大工研发 [2015] 35 号
大连理工大学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
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全国联考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是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
关键环节。为使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工作规范
化和制度化,结合国务院学位办对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大连理
工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办法》(大工研发
[2014]13 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阶段考试相关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校成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四条各学部(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组,负责学部(学院)综
合面试的具体工作。
三、资格审查
第五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第二阶段考试考生资格的审查,审
查内容包括:
(1)全国联考成绩不低于我校相应专业的分数线;
(2)资格审查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无效。
四、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六条第二阶段考试时间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6 年 1 月 9 日 9:00-12:00。
综合面试时间:2016 年 1 月 9 日-1 月 10 日。
第七条第二阶段考试地点
辽宁省内:大连理工大学本部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辽宁省外:大连理工大学在辽宁省外设立的研究院,考场符合
标准化考场要求。
第八条第二阶段考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考核考生对所报考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 3 小时,
满分 100 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
素质和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由各学部(学院)自行组织,在
综合面试前将面试细则上报研究生院。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
过程要有详细文字记录和录音,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在职攻读硕士
学位入学考试综合面试表》,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独立评定,面试
成绩当天网上公示。
第九条工作组成员要严格执行考试保密纪律,评分要客观、公
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五、总成绩计算与录取
第十条第二阶段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第二阶段考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第二阶段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由各学部(学院)分别划定第
二阶段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线。
第十一条工程硕士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GCT 考
试成绩*0.5+第二阶段考试总成绩。
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合格的同一领域考生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
依次录取,至该领域招生名额录满为止。
第十二条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GCT 考试成绩*1/3+综合面试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
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招生名额录满为止。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第十三条研究生院负责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考试
成绩的网上公布;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综合面试细则、面试成绩的网上公布。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