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数学课程目标-顾沛-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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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目标
这里所说的“课程目标”,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应该达成的目标,又是学生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学习应该达成的目标,还是数学教师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教学应该达成的目标。它们是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成长发展在数学课程中的具体体现。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以及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都要围绕课程目标来进行。
“课标”对“课程目标”表述的思路
“课标”把“课程目标”分成“总目标”、“总目标的四个具体方面”,以及“学段目标”三个部分展开。“总目标”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指导性;“总目标的四个具体方面”,即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这四个方面,也可以称为数学课程的四个具体目标;“学段目标”分三个学段叙述,每个学段也按照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这四个具体目标展开。
表述“课程目标”的这种设计,先总体,后具体,再到学段的细节,逐渐展开,希望使读者层层深入地阅读,既能够提纲携领,又能够多角度地、全面深入地理解并掌握“课程目标”。数学课程的具体目标按照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这四个方面展开,它们也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下面简称为《纲要》)中“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在数学课程中的具体体现。
教育部门的领导、数学教材的编写者、数学教师都可以从“课程目标”的表述中总体地、全面地、精炼地了解: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什么;数学教学活动有哪些教育意义;数学课堂应当是怎样的;数学学习将使学生有什么收获。
数学教育本质上是素质教育,数学课程力图通过数学教学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从数学角度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课标”的这一部分,通篇都从学生的角度来阐述上述问题,都从学生的角度来表述本课程打算达到的目标。因此,表述时常常会有“通过数学学习,学生能够”这样的短语,这体现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但是为了避免重复,大多数这样的短语都省略了。
《纲要》中规定了基础教育阶段各门课程应该努力达到的基本要求,简称“三维目标”,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本“课标”中则是就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制定的课程目标,所以在符合上述三维目标的同时,还要结合数学学科的特点,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把上述三维目标具体化。
如前所述,“课标”中的课程目标是一个具有层次结构的目标体系,分“总目标”、“具体目标”和“学段目标”三个层次来展开。
第一节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总目标
在“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一语的统领下,“课标”这里对数学课程的“总目标”表述为三点:
1. 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2. 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增强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了解数学的价值,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态度。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上述三点分别简要地概括为:获得“四基”,增强能力,培养科学态度。
获得“四基”
获得数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过去的数学课程,非常强调“双基”,即要求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熟练,这是正确的,但是还不够,所以“课标”这次增加了两条,成为“四基”,表述为“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数学“双基”教学的历史贡献是应该承认的,“课标”继续保留了“双基”,并且把“双基”列为“四基”的前两条,从而也强调了“双基”。但是,对于“双基”的内容,即对于什么是学生应该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在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时代,必须与时俱进。
过去提到数学的“双基”时,本意是指:数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公式、基本运算、基本性质、基本法则、基本程式、基本定理、基本作图、基本推理、基本表述、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基本技巧,等等。
也有些材料中,把“数学基本技能”界定为“按照一定的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推理、处理数据、画图、绘制图表等”。
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对于过去数学“双基”的某些内容,如繁杂的计算、细枝末节的证明技巧等,需要有所删减;而对于估算、算法、数感、符号感、收集和处理数据、概率初步、统计初步、数学建模初步等,又要有所增加。这就是数学“双基”内容的与时俱进。
2. “双基”为什么要发展为“四基”
既然“课标”继续保留和强调了“双基”,那么,为什么有了“双基”还不够,还要增加两条,发展为“四基”?这有下面三个理由。第一,因为“双基”仅仅涉及上述三维目标中的一个目标——“知识与技能”。新增加的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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