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规定rar.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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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政策
公司负责所有员工因执行经有效批准的旅差和公务等,所引起合理及符合有关规定的差旅及有关费用。
本规定详述了公司员工因公务,于市内、国内和国外出差的审批与报销程序,以及住宿、交通、补贴等费用的开支标准。
市内指深圳经济特区,包括罗湖、福田、龙岗、宝安、南山和盐田区;国内指深圳经济特区以外的所有城市和地区;国外指境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1、公司的业务,一般情况下应以较经济的渠道(如电话、传真及其他方式)去完成任务。如有必要派人出差才能完成任务时,须按本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出差处理有关业务。
2、员工市内出差,应以最快捷、最经济的交通方式。一般情况下,应首先考虑搭乘公司交通班车,确有需要时可派专车。市内交通应采用公共汽车和中巴,确需乘座出租车应经处长批准。
4、市内无分配住房的员工,因公务确需在市内住宿过夜的,应提前办妥市内住宿申请,在下步庙合营公司招待所凭单住宿。
5、报销误餐补助,以处为单位,按月统计,填制《市内误餐报销单》;驾驶班根据《市内出车单》,填制《市内误餐报销单》。经处长审批后,由财务部会计处审核报销。
(二)、国内和国外出差的审批、标准与报销程序
1、公司的业务,一般情况下应以较经济的渠道(如书信、电话、传真及其他方式)去完成。如有必要派人出差才能完成任务时,须按本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处理有关业务。
2、员工市外出差,应以最经济最有效的交通方式。在批准的日期内直接往返目的地。
3、除预先经总经理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出差期间所有开支必须按本文规定的标准掌握,不得超支。与出差公务无关的开销及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4、所有员工公务出差(包括国内和国外),实行出差申请制度,即按职务级别审批。批准权限如下:
(1)总经理出差,由副总经理签认;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签准。在签准或签认人不在的情况下,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出差,由公司董事会一名成员签认。
(2)部门正副经理和享受总经理部待遇的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理助理、正副处长和享受部门经理待遇的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批准。
5、出差申请手续
(1)申请
A、员工出差须填写一份《出差申请单》,在申请单内填写出差员工的姓名、职务、职称、目的地、出差原因、行径路线、交通工具、出差日期和总费用估算等;
(2)借款
A、员工出差如需借款,应根据已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填写借款人或受款单位、用途、领款人、借款币种、借款金额;
B、《借款单》必须按照公司“授权审批权限”中的预支权限规定办理审批,经授权人审批签字后,借款人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3)报销
A、出差报销应于员工返抵公司后一星期内向财务部办理。报销人将有关原始凭证(如:机票、住宿发票等)整齐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反面的右上角,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的规定内容,送交有权签署人(出差审批人)签批。如无出差借款,报销时应附《出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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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则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并与一核“员工出差和报销费用政策和规定”同步,经总经理部批准后,从二〇〇一年三月五日起执行。
四、附件
1、《国内差旅费标准》
2、《国外差旅费标准》
3、《出差申请单》
4、《国外出差报销单》
5、《市内误餐报销单》
附件一
国内差旅费标准
一、外地出差及培训费用报销规定
1、车船费和住宿费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职级别 飞 机 火 车 轮 船 住 宿 费
A类城市 B类城市
公司领导 头等/商务舱 软席/卧 头等舱
注:
⑴、公司领导包括公司正副总经理、董事和享受同等待遇等人员;部级领导包括部门正副经理、经理助理、研究员级职称人员和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处级领导包括正副处长、处长助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和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其余人员指上述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⑵、A类城市指首都、直辖市、特区和省会城市,B类城市指A类城市之外的所有城市。
⑶、住宿标准提高后,应严格按标准执行,遇特殊情况如会议统一安排、招聘人员或商务活动等原因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应写明原因并由所在部门相应授权人和财务经理或会计处处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⑷、以下两种人员不得乘坐飞机:在见习期内到其它单位实习的新分配大学生;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员工。
⑸、脱产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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