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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16部分 火电产业燃气轮机技术监督.pdf

发布:2021-11-17约1.52万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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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16部分 火电产业燃气轮机技术监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的监督范围、主要指标、监督内容和监督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能源集团燃气轮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细则引用了附录B中的文件和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总则 3.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标准 和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3.2 燃气轮机技术监督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燃气轮机本体、辅 机设备及相关系统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3 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 不断提高水泵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4 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 4.1 监督范围 4.1.1 燃气轮机本体及系统:燃气轮机转动及静止部分、罩壳排风系统、二氧化碳喷放、燃烧系 统、排气系统、水洗系统、可调导叶系统、进气加热系统、进气系统、EH油系统、润滑油及密封 油系统、燃机盘车系统、燃烧室内部、燃机压气机、燃机透平部件等。 4.1.2 燃料供应设备及系统:燃气调压系统、燃气加热系统、燃气系统阀门、燃料过滤装置及传 感器、天然气流量计、气相色谱仪等。 4.1.3 燃机进气设备及系统:进气系统的过滤器、防冰加热系统、消音器、进气系统疏水、除灰、 反吹系统、进气系统内零部件等。 4.1.4 冷端设备及系统:火检冷却系统、燃烧冷却系统、罩壳风机系统 (电机等)等。 4.1.5 其它设备及系统,主要包括:燃机辅助压缩空气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开式冷却水系统、 润滑油冷油器等。 4.2 主要指标 1 4.2.1 燃气轮机本体及系统:燃气轮机发电机组负荷 (或转速)、排烟温度参数、轴承油压 (顶 轴油压)和回油温度、燃烧分散度、排烟温度偏差、进气可调导叶 (IGV)阀开度、防喘放气阀开 关时间、转子轴向位移、偏心、各轴承相对轴振及瓦振、透平级间温度、轴承油压 (顶轴油压)、 回油温度、盘车电流及摆动范围、偏心指示值、润滑油压力和温度等。 4.2.2 燃料供应设备及系统:燃气系统阀门开度和开关时间、过滤装置及传感器状态、燃气性能 加热器、天然气流量、压力、温度、热值、成分等。 4.2.3 燃机进气设备及系统:进气系统的过滤器压差、防冰加热装置压差和温差、消音器、进气 系统疏水、除灰装置状况、反吹装置性能指标、进气系统清洁度等。 4.2.4 冷端设备及系统:火检冷却系统温度、燃烧冷却系统温度、罩壳风机振动、电流、噪声等。 4.2.5 二十五项反措执行合格率 (计算公式见附录 1)。 5 主要监督内容 5.1 设计监督 5.1.1 燃气轮机设备的设计、选型按照GB 50660、DL/T 5174规定执行,必要时应与制造厂协商 确定;管道支吊架的材料、设计执行GB/T17116规定,同时应符合各类管道有关的国家规范要求; 辅助系统及设备应按照GB 50660、DL/T 5174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油系统、燃料供应系统进气系 统、冷却水系统、冷却风系统、疏放水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等;疏水系统设计按照DL/T834规定执 行,必要时应结合机组具体情况和运行启动方式做进一步优化;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选型,应 根据生产工艺对循环水的水量、水温、水文和供水系统的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使用要求,经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可按照GB/T50102规定执行;燃机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油漆的设计按照 DL/T 5072规定执行。 5.1.2 发电设备设计审查阶段技术监督,主要对设计方案、供货厂家设计方案、图纸、设计单位 设计资料 (包括软硬件、布置、选材等)和原理图纸进行审查。 5.1.3 当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或对原有设计做重要改动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进行论 证。 5.2 监造监督 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监造监督,主要对监造合同、监造报告、监造人员资质、监造质量评 价等进行监督,重点对燃气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质量文件、现场见证等项目进行监督。 5.3 安装监督 5.3.1 燃气轮机设备及系统安装按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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