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15部分 火电产业风机技术监督.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15部分 火电产业风机技术监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机技术监督的监督范围、主要指标、监督内容和监督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能源集团火电机组 (含自备电站)的风机技术监督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细则引用了附录A中的文件和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总则
3.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风机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制
度,特制定本细则。
3.2 风机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中锅炉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是保证发电企业风机设备的
安全可靠运行。风机技术监督要按照统一标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从运行、检修、技改等环
节技术监督。
3.3 风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
提高水泵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4 监督范围及主要指标
4.1 监督范围
风机技术监督范围重点为大型风机,主要包括:送风机及其系统、引风机 (增压风机)及其
系统、一次风机 (排粉风机)及其系统、循环流化床锅炉高压流化风机等。
4.2 主要指标
表1 主要监督指标
项 目 参数 单位 指标
风机本体 单台风机造成非停次数 次/台·年 ≤0.05
风机振动 轴瓦振动值 mm/s 低于报警值
轴瓦温度 轴瓦温度值 ℃ 低于报警值
注1:单台风机造成非停次数:发电企业在考核期内上报集团公司的,因锅炉单台风机故障或操作不当所造成
机组非停次数,适用于风机双列布置和单列布置型式。
1
注2:风机振动:轴瓦振动速度,单位mm/s,包括风机和电机。
注3:轴瓦温度:℃,包括风机和电机。
5 主要监督内容
5.1 运行监督
5.1.1 锅炉大型风机运行监督执行国能安全[2014]161号、GB50660、DL/T332、DL/T435、DL/T
468,DL/T 610、DL/T 611、DL/T 852、DL/T 1034、DL/T 1326、制造厂风机技术文件等要求,并
编制锅炉风机相关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专项反事故措施等。
5.1.2 对锅炉风机主要运行参数进行监督、检查、分析、调整和考核,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重
点做好防止风机故障跳闸监督工作。
5.1.3 对锅炉风机运行参数异常或潜在故障隐患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整改、告警处理意见,提
高机组运行水平。对锅炉风机故障开展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反事故措施。
5.1.4 锅炉运行中,按要求对风机进行巡回检查,定期对风机进行轴瓦振动和温度监测,确保锅
炉风机安全运行。当发现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1.5 风机启动前应确认离心风机的进口调节挡板、轴流风机的动、静叶和出口隔绝挡板在关闭
位置,且动作方向正确。启动时,记录启动电流、启动时间、空载电流并确认转动部分无异音。
5.1.6 风机并联运行应执行DL/T468相关规定,并列运行的风机应注意两侧风机出力保持一致。
5.1.7 轴流风机运行期间,应按照规程定期对喘振报警装置进行校验并投入运行。
5.1.8 机组启动前按规程进行风机热工联锁、保护试验及电气传动试验。
5.1.9 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风机润滑油脂和润滑油的定期监督工作。
5.2 检修监督
5.2.1 锅炉风机检修监督应依据DL/T 468、DL/T 748、DL/T 838、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
检修规程等制度进行。
5.2.2 锅炉风机检修监督主要对风机关键检修项目、工艺、工序、作业指导书或文件包、检修总
结等进行监督。
5.2.3 技术监督人员应参与风机重大缺陷检修方案的讨论制定,对检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5.2.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