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政策解读会-2018年7月23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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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政策解读
常州市经信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8〕525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8〕561号
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一、重点领域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支持重大技术攻关、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标准及产业化项目。
(二)企业技术改造类。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智能制造、绿色低碳循环项目。
(三)自主品牌企业培育类。支持省级以上授牌认定企业奖励、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上云项目。
(四)开放合作水平提升类。支持首台首用、产业化示范、企业发展服务项目。
(五)深度融合发展类。支持智慧江苏、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贯标、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二、申报主体
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1)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两年以上,运行良好;
(2016年8月10日前注册成立,并在2016、2017年正常经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优先支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
(5)《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项目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
书面申报材料,须以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县(市)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至省经信委综合规划处与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条线或企业单独报送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1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2份,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各1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4,纸质1份,报省经信委)、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报省经信委)。承诺书和申报材料请准备三份(企业自留、地方经信部门、省经信各1)
地方主管部门未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省不予受理。
企业通过互联网注册成功后申报,网址::8090/cjpt;各地经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审核,网址:/jsjxw。申报通知另发类项目仅限线下申报。
四、项目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申报1个项目,认定奖励类项目不受限制。
已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的可以再申报《项目指南》所列1项其他非奖励类项目。
申报主体本年度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拟申报的项目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得再申请支持;
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已获得过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行业电商平台支持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系统集成互联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等类别项目。
五、申报时间
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企业网络申报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
各地经信部门网络上报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0日
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
1. 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重点。(1)集成电路:高端服务器芯片、DSP芯片、移动智能终端芯片、图像处理芯片、人工智能芯片、MCU芯片、低功耗电源管理芯片、高速模拟混合集成电路芯片、高压功率芯片、网络通信核心芯片等芯片设计技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和特色工艺开发,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2)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传感器,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智能环保、智慧交通、智慧健康养老关键技术及产品,新型显示,量子通信、5G相关技术、下一代网络设备,北斗卫星导航芯片和应用模块,核心基础电子器件。
申报条件: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2)申报项目为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已开始实施,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研发成果以及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项目前景好、实施后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2017年项目已完成投入(包括设备、软件、材料、试验外协费、业务委托费、研发人员费用)500万元以上(其中业务委托费和研发人员费用合计占比不得高于20%),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2017年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企业上云项目(申报通知另发)
目前进行的星级上云企业评定,是对企业上云程度的认定;
具体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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