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
省级教育专项资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排序 号)
申 请 单 位: (公章)
项 目 名 称: 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单位负责 人: (签章)
申 报 日 期: 2016年 9月6日
单位基本情况与申请项目类别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山东交通学院 在校生数(人) 21381 教职工数(人) 1403 现有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其中:房屋建筑物总值(万元) 房屋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教学科研(工作)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26000 项目类别 项目类型 □设备购置 资金总额(万元) 111 □修缮 其中:申请财政经费 91 □基础设施维修 项目负责人 范冠峰 □其他 联系电话 0531 项目属性 □新立项目 □延续项目 说明:1.在校生数指全日制学生人数。非学校单位不填。 2.□在相应的项目类型、项目属性中填√
项目可行性报告
为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改革要求,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法、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效果、提升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运用能力。经过考察论证,我院拟申请筹建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建设法务流程实训室
传统的法学实践实训教学必须全部到法务一线单位实地操作,受教学计划、实践场地、导师素质等制约,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效果一般。建设法务流程实训室可以充分克服传统实践教学方法的不足,在日常教学计划中即可安排真实法律事务流程的模拟训练。辅助以法律实务综合模拟软件,可以完全模拟法律事务实务操作中的程序和标准的法律案件审理程序的整个过程,覆盖现今所有法律机构办案流程,包括交通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调解委员会的四十余种诉讼与非诉流程。
2.建设法律诊所实验室
传统的法律诊所是围绕典型案例,组织引导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一种教学模式,其缺点是围绕既有案例,学生体验性、交互性不足。我们计划改变传统法律诊所教学方式,依托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引入正在进行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到结束,以项目驱动为基本形式,由诊所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对真实案件的操作和训练,深化法学理论应用,体验法律职业,提升法律职业技能。
3.扩建模拟法庭实训室
现有的模拟法庭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都落后于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另外使用功能也略显单一。下一步在建设法务流程实训室、法律诊所实验室的同时,拟对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扩建,按照最高法院法庭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化模拟法庭一处。建成后,既可用于学生法律实务流程训练、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又可用于济南市有关人民法院到现场办案开庭,从而更大的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另外,建成后也可用于学术交流、对外服务使用。
(三)项目预期目标和效益
1.项目建设目标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贯彻《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文件精神, 依托于山东交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的建设,力争在2-3年内完成我校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努力建成一个将先进的虚拟现实软、硬件技术高度集成的具有法学学科特点的实验操作平台,同时也是一个可以进行虚拟现实人才实训培养与相关专业课题研究的综合性实践基地。
2.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旨在开拓先进的一专多能教学模式,给学生打造一个学习、实习、实训、就业各环节无缝对接的一条龙式人才培养环境,预计每年能为400多名学生提供法学职业技能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具体包括学生实训与实践、创新课程安排、培养目标与就业、项目合作等。并借助该教学实验室,发挥潜藏价值、整合资源优势,开展联合办学,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务培训、知识更新、课题合作等社会服务项目,创造一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请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背景及实施项目必要性。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目前教育部实验教学建设重点
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当前高校实验实训教学的新型手段,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起到传统实验实训无法替代的作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
显示全部